第47章 《国民契约论》(2/4)
早该堂堂正正的应战,只要能拿捏住大部分泥腿子的心态,他们还是会站我们一边。”
“是的,民意如水,但也是可操控与引导的,并不是一成不变。”
“总之,变革派们没有赢,就代表他们输了;我们没有输,便等于完全赢了,可以好好的庆贺一番了。”
只是
反对派们,他们真的获胜了,可以开始庆祝了么?
实际上。
全面论战进行到这里,虽未分出胜负,虽改变不了一些人的顽固立场。
但不管是这场论战的参与者还是关注者,一些基本的共识和真理,已在他们脑中形成。
比如帝国是需要存在的,必须要为每位国民,提供人身与财产安全上的保护;提供一个和平稳定的秩序;提供精神文化的共同追求;提供集体自尊与心灵的依靠和支柱;提供上升的发展通道这些都是国家最基本的职能与义务,若提供不了这些保障,将难以想象。
广大的帝国国民们,则要在自身可承担的范围内,给国家缴纳税赋钱粮,以支持国家的运转和发展;要遵守法纪,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要积极参与社会建设,为国家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要诚实守信,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要关注国家大事,了解国家政策,为国家的繁荣稳定出谋划策即广大的国民们,不仅是帝国的建设者奉献者,也是帝国的主人与守护者,是一块块重要的基石。
基于这些共识。
帝国历308年,1月21日。
在这场全面论战,持续了一个多月的时候。
变革派的主力辩手日出东方,发表的一篇头版文章,为这场论战,起到了一锤定音、终结争议的作用。
国民契约论!
该文章的内容,系统性的回顾了正反双方的所有观点,总结了所有问题和顾虑,开出了最终的解决方案即国民契约论。
该契约中,明确了国家应当具有的权利和义务,划出了相应界限,列出了基本准则,不得做出越界之举,不得无故侵犯个人的财产权、自由权、生存权等基本权利。
而帝国的国民们,也应承担他们应尽的义务,如纳税服役守法等,也拥有财产权、自由权、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且不得故意伤害他人的合法权利,不得做契约界限之外的事情。
归根结底!
这篇国民契约论的核心意义,就是“明确责任和义务,定好边界与准则”,于国家如此,对每位国民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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