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广场舞引发的血案(2/3)
上闲着没事干,吃饱了撑的难受,就喜欢出来扭搭扭搭,跳跳广场舞。”
“可惜咱们大榆树村地方不大,整个村儿只有一个能跳广场舞的广场,原本为了大伙儿的方便,把这广场给建在了村中心,就图个家家户户来广场都是走几步路的事,谁也不多走冤枉路……”
“可万万没想到,本来的好心,却办了坏事。”
我一琢磨就明白了,说:
“大爷大妈晚上在广场上跳广场舞,这广场又在村中心,一跳舞就扰民,是不是?”
村长苦笑着说:
“没错,就是扰民。这伙人一般是晚上八点半,都吃完饭了,收拾完屋子出来跳广场舞,一跳就是一个半小时,跳到半夜十点钟了。”
“村儿里住的都是上岁数的大爷大妈,上了年纪的人睡觉早,那些不跳广场舞的,九十点钟基本上就关灯睡觉了。”
“可是外头哇啦哇啦的放着音乐跳着舞,屋里人咋可能睡得着觉?这一来二去的,就爆发了矛盾,跳广场舞的和不跳广场舞的,就打了起来。”
“这不,上个月还在广场上动了一次手,就住在广场边上的三舅爷被我大婶子给拍了一铁锹,脑瓜子都给拍流血了,送医院缝了十七针……”
我们听完这故事,觉得这事的确有点荒唐。
因为一个广场舞,和老邻居闹成这样,实在是有点小心眼了。
不过这种事情经常发生,我们村之前也闹过一样的事儿。
这时小玖问道:
“然后呢?三舅爷脑瓜子都给开瓢了,他能善罢甘休?”
刘志国摇摇头:
“当然不能,不光是三舅爷,三舅爷家里上上下下十几口人,都不干了,直接杀到大婶子家里讨说法,张口就要三十万医药费加精神损失费,少一分都不干。”
老杨瞎子撇撇嘴:
“三十万,三舅爷胃口倒是够大的。”
那个年代的三十万是啥概念?就这么说吧,在我们县城能买三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带装修的。
我忍不住催促道:
“后来呢?大婶子赔钱了吗?”
刘志国哈哈一笑:
“赔钱?你把大婶子一家人都给卖了,也卖不出三十万来,别说三十万,他们家连三千块都拿不出来。”
“那后来咋办呢?”
我小姨子也好奇的问。
刘志国说:
“后来两家人就耗着呗,三舅爷可不是省油的灯,他老人家有个儿媳妇,据说是个大神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