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 冒名(2/2)
府城的刻印作坊很多,骆毅没有去谈这件事,因为从中赚不到利润。
还有一个就是丧宴。
不是出殡前那顿简单饭食,而是落葬后,由主家宴请各路前来奔丧的亲戚、友人的宴席。
这种宴席基本上都在主家家里设置,因为极少有饭馆酒楼愿意承包。
一是嫌晦气,二是嫌麻烦。
与现代不一样,大励朝的饭馆和酒楼一般不愿意承办丧宴,因为不但自己店里要进来一群披麻戴孝的人,连店里也要跟着挂白披麻。
谁没事儿开个店还要替外人披麻戴孝呢?多晦气呀。
连店伙计都不能高声报菜名、吆喝上菜,吃饭应该是喜气的事儿,要是哪个伙计习惯性嚎一嗓子传菜什么的,没准儿会让主家派人给打一顿。
这钱挣得有危险,还影响接下来好些天的生意——谁让你家接待过白事宴席呢?顾客也嫌晦气的。
所以骆毅就想把鲍记杠铺周边的铺子买下来,租也行,自家开个饭馆,可那地方是寸土寸金的好地段,没有空闲铺子。
现在这家粮店不错,地方也够大,骆毅想去问问。
想到就去做,骆毅下了马车。
“出来了出来了!就是那个小子,看见没?”不远的胡同里,有对夫妻把骆毅指给周围七八个汉子看。
“就那么一个孩子,值得我们这么多人去?”一个汉子问道。
“想啥哩?你们啥也不干就等着分钱?”那夫妻中的妻子说道:“我可告诉你们,我家那表姑子说了,这家人有钱得很;
刚才我们可跟着去瞧了,那小孩子在猪羊作坊随随便便就定下三头猪、三头羊、二十只鸡鸭……”
“别说那些没用的,我改主意了!”她男人说道:“这趟咱不掳完人就跑,咱这回干票大的!”
“你想干啥?”妻子问。
她丈夫说道:“既然他们家那么有钱,还有一个女娃咱也没见着,不如这样,一会儿还是照计划行事,先把那小子掳过来,但咱别走;
我给鲍家写个字条,让他们拿赎金来!
等他们家乱起来的时候,肯定会撒出大量人手找孩子,那时候咱再溜进他家找那女娃子,一并掳走;
到时候,拿一笔赎金、再卖两个孩子……”
“中!”当即就有大汉表示这是个好主意。
“行啊当家的!”连妻子面上都冒出烁烁精光:“光卖孩子能值几个钱,赎金不是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