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4章 飞来寺(1/3)
程律师是长期和唐妩合作的律所的金牌律师之一。
唐妩就是故意叫来这样一个看外形就很有威慑力的律师的,两个助理也是按她要求带的。
其中那个长的最高、身材最健硕的苗姓助理其实并不是律所的,而是唐家集团的法务人员。
唐妩也发现了,她们这次来滇省不是很太平,所以接下来打算带上小苗一起去迪庆。
程律师他们到了泸沽湖之后,马上就进入了工作状态。
唐妩、苏醒先跟程律师签了委托书。
之后程律师开始跟两位当事人沟通,了解了前天晚上事件的具体细节,评估案件的严重程度,并开始取证。
唐妩手里有那天晚上开门前拍的一些照片和视频,当然拍的不是苏醒打人的时候,主要是那两个癞蛤蟆半夜在她们房间里的事实证明。
还有那天晚上被惊醒后起来看热闹的游客们,需要找几位还没离开泸沽湖的游客,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拿到证词。
另外就是调监控,虽然没有对着客栈客房窗户拍的摄像头,但楼前湖边的小路上是有监控的,可以拍到那几个流氓在这栋楼前转悠的身影。
当然,派出所警察写的笔录也是很关键的证据。
不过调监控和查阅、摘抄派出所的调查信息、笔录等,一般需要先起诉,原告律师再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等,向法院申请调查令。
程律师跑了一趟泸沽湖派出所,跟警察了解了一些基本情况后,开始起草法起诉状。
因为是异地案件,他们就准备直接向宁蒗县人民法院提交材料。
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在七个工作人日内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若材料完备且符合立案条件,通常很快就会立案受理。
当然,一般法院都会增加诉前调解程序,可能会延长立案时间。
唐妩和苏醒是不可能接受调解的。
程律师打算在泸沽湖待几天,就盯着这个案子。
正好他手上的案子刚结束,也没其他事儿,这里风景还不错,他就当是休假了。
程律师和两个助理马不停蹄的忙活了一天半的时间,终于抽出空来跟一直惴惴不安的客栈老板谈赔偿了。
由于那两个癞蛤蟆不是从客栈大门混进来的,客栈的责任并不是很大,主要就是窗子存在安全隐患,也未安排足够的安保人员巡逻,客栈属于未尽到安全保障职责;还有就是客栈未提前告知客人注意相关安全事项,导致客人因不知情而未能采取相应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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