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古井女尸案(3/4)
境、思想基础,而且与罪犯脸谱相像。
那么,谁是罪犯的可能性就很大。
经查,伍国兵具有作案时间、环境,且与罪犯脸谱相像。
所以伍国兵是此案罪犯的可能性很大。
专案组的侦查人员接触了伍国兵。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伍国兵声称,2月13日下午1-5时,他在院内拆洗自行车,没有离开,并有邻居看到。
如果真是这样,他就没有作案时间,应予以排除。
因此,查证伍国兵到底有无作案时间就成为关键。
侦查员经过调查,看到伍国兵拆洗自行车的共有三人。
一是杨文华,下午一点多外出时看到伍国兵在拆车。
二是杨文华的妻子谢玉珍,她3点20分去上班时看到伍国兵在洗自行车零件。
三是退休的蒋老师,他5点多看到伍国兵在装车。
这三人只能证明三个时间伍国兵在拆装自行车,但不能证明3点20分到5时之间的时间伍国兵在干什么。
既然不能确定伍没有作案时间,那就不能排除伍的嫌疑。
由于在6个居民段中没有发现一个具备作案条件的人,伍国兵仍被确定为重点嫌疑对象。
2月23日。
有人在红花公社东风大队的垃圾堆里捡到一件红色滑雪衫。
闻讯后,侦查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又找到了被害人失踪时穿的裤袜一捆,在水溏中找到棕红色浅帮皮鞋。
经检验,发现被害人裤子的膝盖和腰部有波罗鸡粪及鹌鹑毛之类的粘附物。
经调查,伍国兵家曾养过波罗鸡和鹌鹑。
当天下午,侦查人员对伍国兵的住处进行了秘密搜查。
在伍国兵的床下及小天井的鸡笼上发现了四根头发。
经化验,与死者的血型相同。
接着,又找到了被害者留在伍国兵床上的尿迹和与捆尸带相同的布带。
在伍国兵家小天井的芦席上,还发现了鸡粪、鹌鹑毛。
经比对,与死者裤子上提取的鸡粪、鹌鹑毛种类、结构完全一致。
被害人衣服上粘附的红砖屑及煤渣成分与伍国兵家的红砖、煤渣成分也一样。
这些证据,已不是零散的事实,而是形成了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证据体系。
足以证明伍国兵就是杀人凶手。
一副铮亮的手铐戴在了伍国兵的手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