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强酸溶尸狂徒(1/4)
英国二战后举国震惊的连环杀手,单纯为了钱,4年内杀了6人。
他就是英国伦敦溶尸狂徒约翰·乔治·黑格。
1909年7月24日。
约翰黑格出生在约克郡西区,一个有着浓厚宗教氛围的家庭。
他的父亲是一名工程师,全家都是保守派基督教的成员。
所以从小家教非常严厉。
从小父母除了宗教方面的书籍什么也不会让他读的到,也不让他和别的小孩一起玩。
他的童年和少年就是在十米高墙里的花园度过的。
但是他在教会却从唱诗班和演讲中学会了乐器和超凡的口才。
以及对自己外表非常讲究的性格。
他长大后拿了奖学金,在伊丽莎白女王文法学院就读。
课余时间他像父亲一样喜欢电器工程之类的工作,并一边读书一边做这类型的兼职。
毕业后,他因为口才和出众的外表,当了一名广告推销员。
然而好景不长,他这时候的犯罪倾向开始表现出来。
21岁的时候他因为盗窃公司资金被解雇了。
24岁的时候他和一名叫贝蒂的女子结婚。
可惜他好吃懒做偷鸡摸狗的性格不改。
再他又一次因为欺诈罪而入狱的时候,妻子和他离婚了。
这段婚姻仅仅维持了不到一年。
而他和妻子生下的一个女儿也被送到了别的家庭抚养。
在这个时候,约翰黑格这么保守的家族不能容忍他的行为,从此也和他断绝了关系。
1936年。
在家乡待不下的约翰黑格来到了伦敦。
并且认识了他第一名受害者——他的老板威廉。
威廉是一名游乐场的老板,也是一名富二代。
家境非常丰厚富裕。
他在威廉手下主要任职司机和文秘。
由于他能言善辩又非常聪明能干,外表又得体。
更重要的是在他的建议下,威廉有好几次大赚了一笔。
所以他很得威廉喜爱。
他和威廉除了雇主雇员关系外还是很好的朋友。
不过没多久,他又因为欺诈罪被判入狱四年,他和威廉分开了。
有时候监狱可以是个改造的地方也可能是个大染缸。
在狱中,约翰黑格不仅没有痛改前非,他还想了一个他认为既可以敛财又不会让人发现的方法,就是谋财害命后溶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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