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六章:犯罪预备(2/3)
人际关系上摸排的连环杀人案才那么难破。虽然现场留下了不少证据,但找不到人就无法证明什么。
至少九成的案件都是靠上面那三招就可以解决的。可有些悬案之所以成为悬案,就说明这三招还有极限。
监控无法监控一切地方,摸排人物关系也难免有遗漏,现场勘察和尸检是收集证物发重要手段,但只要做好准备也并非无法规避。
换鞋码,穿鞋套,穿雨衣,戴手套,戴帽子。这些都是老招数了。
只不过你穿成这样来杀人,那基本上只能强杀了,毕竟多少有点可疑。嗯,这似乎解释了为什么连环杀人案都总是喜欢对弱者下手。
青壮年他们也未必打得过。
穿成这样,避开有监控的地方,去乡间小路随机杀人。回头把这些东西一把火烧了找地方把灰埋掉。那确实是不太可能被查出来,问题是这也没有任何收益可言,除了精神变态谁会这么做?
所以更好的办法是伪装,伪装成自杀,意外身亡,甚至自然死亡。像密室谋杀,通常还要伴随着伪装成自杀。不然这个密室也没啥意义。
人家又不需要知道你怎么布置的密室,怎么杀的人,只要确认有凶手然后找出来一个个问不就好了。
哪怕不严刑逼供,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人也无法骗过审讯。
只要如此定性,接下来警方就不会仔细排查。但这个的技术含量就比较高了。吴辉当巫师的时候玩过不少次,所以不是不行。
同时还有另外一种伪装。
伪装自己没有作案时间,没有作案能力。常见的方式就是不在场证明。
从这个角度来看还有另一个注意事项,那就是杀人手法不要太偏,如果只有你一个人有能力做这种事情,那谁都能找到你。要用常见的物品,常规的手段去做。
多少毒杀案是从毒药获取渠道查出来的?至于你把毒下在哪,怎么下的。这也并不重要。
抛去细枝末节的枝干,主要就是这些注意事项了。
所以吴辉思考过的,有价值的杀人方式。无非两种,一是找一个无监控的区域,戴着手套用非常常见的武器刺杀,一击毙命然后撤走。之后靠训练过的说谎能力无视审讯。当然最好事先伪装一下动机,不要被人看到。
第二种办法嘛,就是伪装成意外。这个就多了,什么花盆,什么车祸,什么触电,什么登山途中意外坠落。这个重点在于研究好物理,不要出现太明显的破绽。
下一局是完美犯罪,可未必是让我们完美犯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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