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铁矿(1/3)
伏兴文怎么也想不明白,孙奕今天风头正劲,他却忽然消失。
怎么一下子就跑到了自己家里,跟自己父亲对坐喝茶。
今天这是唱的哪一出啊。
客厅中,跟伏浩广对坐的孙奕,正是刚刚急冲冲逃跑的孙奕。
孙奕早就把几个案子的所有资料,全都备份到了【万司律典】当中。
当颂完静心咒后,孙奕重新找到了目标。
拒绝了李俊风的邀请,当下就前往了伏家,准备开始第二个案子的准备。
伏家的案子更麻烦,而且也是还有四天就要开庭了。
对于明理堂给自己挖的坑,孙奕已经无力吐槽了。
只能尽快参与到案子的调查当中。
与李家税银案不同。
伏家的案子,名义上是走私销售私盐。
案卷当中,是德林府推官厅出具的逮捕文件。
几个掌柜已经被关在府衙的牢房里了。
伏家作为背后的商行,其实大家都懂,这就是在打伏家的脸了。
如果伏家最后案子的审理结果不好,伏家要么狠出一波血,要么几个掌柜就会被杀鸡儆猴。
而从现在的证据上说,伏家几乎是没有任何可以辩驳的地方。
伏家在交给律者堂的文件中,也只是辩称自己原来是有销售私盐的许可证的。
但这份文件被收回了,伏家只是在销售原来的存盐而已。
这个理由,几乎就跟没有理由一样。
盐铁官营,就是说重要的物资,如果没有官府的许可,不得生产、运输和销售。
任何一个环节都需要有官府许可的文件。
没有文件,还做那个事情。
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说,那就是走私。
不论货物真假与否。
也就是说,就算伏家出售的盐一点问题都没有,可只要他们没有销售许可就进行经营。
那就是走私!
当然,孙奕也可以把事情扭转成非法经营。
但这有什么实际意义吗。
走私和非法经营,只是罪名不同。
在量罪程度上来说,该判几年,还是要判刑几年的。
所以,罪名的改变,并没有实际意义。
而且,孙奕要的是胜诉。
不是,修改官府起诉罪名。
考虑到这些,孙奕必须尽快亲自前往伏家,了解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其实,孙奕一开始就抓住了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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