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2/3)
穿着粉衣的少女,金钏步摇,璎珞宝光,艳丽华美的衣饰之下,愈发衬得面容平淡,有一种从内而外散发出的——庸俗。
莫铄月撇了她一眼,勾唇浅笑,缓缓起身,掸了掸衣裙上并不存在的尘土,盈盈下拜,“拜见乐娴郡主。”
李乐娴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看着她的眼神更是淬了毒。
她早就听闻恭靖王身边跟着一位京都新晋的“探案奇才”,格外受恭靖王倚重。她本以为天天和尸体打交道的女子,就算不是江迢迢那一种神经粗大的人,也必是英气如男子,样貌如豺狼,怎么可能会入李蕴旼的眼。
所以,这么久以来,她一直没有太把此事放心上。
可现在看到传言中的真人,推翻了此前所有的不屑,心中唯剩下熊熊妒火。
眼前的女子,五官虽算不得顶漂亮的,但胜在眉宇清扬,肤白胜雪。一双机敏而澄澈的眼,似青空般洁净灵秀。一种仿佛不解世情,又仿佛太过了解世事,显得与俗世有点隔阂的疏离感。
一袭最常见的浅绯襦裙,头上金簪三两支,白色帔帛随风漫起,这样有些艳丽的打扮,放在她身上,却无半分的俗气,反而显得她气度华贵,比之在场的世家女子,有过之无不及。
比之苏玉清的精致完美却难脱尘世的美貌,更觉眼前人的气度似画中仙,水之灵,静静立在那里,仿佛就像是池中初绽的白莲,令人有种莫名的敬畏,多看一眼,都觉得是一种亵渎。
李乐娴气得咬牙切齿,恨不能把手中的帕子绞碎,但此处毕竟是皇宫,又在皇后的眼皮底下,她更是不敢太过嚣张。
她微微斜视着莫铄月,声音带着一种轻视和傲慢,“京中皆传蕴旼哥哥身边的大红人是了不得的人物,我看来,也没有三头六臂嘛,还不如江迢迢看着精明能干。”
莫铄月知道她在故意捧高踩低,也明白她真正气恼嫉妒的所为何事,不在意地浅淡一笑,说:“传言大都为虚,一向不可轻信。迢迢的能力,确实在我之上,较真起来的话,许多男子都未必比的过。”
仿佛一拳头打在了棉花上,李乐娴更是憋着一股怨气无处发,怒火中烧,难免少了几分理性,口不择言:“不过就是一群和死人打交道的末微小吏,你们做的事,谁人看的上?根本没人想做的事,你们还自认为是香饽饽,还真是可笑的很!”
“郡主此言差矣。”莫铄月抬头凝望着她,不卑不亢道:“死人,首先他也是一个人。这人世,有珠冠锦衣,更有柴米油盐,无论光彩平庸,这天地四季,过往未来,总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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