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西京城,大军开拔!【求月票!】(2/4)
降低事态影响,欺上不能就尽力瞒下。
又事先了解五禽寨。
最后又第一时间派人去五禽寨调查。
事前工作,都被他给做完了。
这种下属用起来太舒心。
“做的不错。”
陆羽略作夸赞,随后又陷入沉思:“六十一家包括西京府各大衙门目前对‘神候令’是什么态度?”
神侯府要求衙门不得插手。
要求六十一家将‘罪犯’跟‘罚银’自行送到‘五禽寨’。
面对神侯府的威胁——
西京各级衙门如何应对?
六十一家权贵豪门如何应对?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还是置若罔闻,坚决反抗?
陆羽已经看过,那六十一家罪状中,有判处十年八年有期徒刑的,也有判处死刑的。其中刁奴、恶仆还好,但也有各家血脉成员被列入名单的。
他们甘愿受罚?
不可能的。
隆。
比如西京潘家。
这潘家乃是参知政事潘公之后,共分八房,近来没落,但凭着潘公旧日情分,得以在户部挂名行商,领着内帑钱粮,采办杂料,又跟吕国公府颇有交情,故此生意兴隆。
在西京城,潘家有‘珍珠如土金如铁’的说法,形容其有百万家资,巨富无比。
潘公遗泽。
国公府照料。
有权有势有钱。
以往自是没什么人敢招惹潘家。
但这一次,六十一家中,就有潘家,而且被点名的还是年仅十六岁的潘家族长。此人名唤潘胜,因幼年丧父,寡母又纵容溺爱,自年少时就性情奢侈,言语傲慢。虽也上过学,不过略识几字,终日惟有斗鸡走马,游山玩水而已。
前些时日,这潘胜倚财仗势,强买良人‘吴英莲’为婢,喝令手下豪奴打死吴英莲的未婚夫婿冯渊,闯下大祸。
但遮掩的及时,有官面上的人脉开脱,又不缺钱银开路,以至于竟不了了之。
本以为能一直逍遥法外。
可惜。
被神侯府知晓,官府不究神侯府管。
责令潘家交出潘胜,判处刑期60年,罚银1200两。
罚银倒没什么,别说一千二百两,要是能买命,就是一万二千两,潘家也绝不含湖。
但要让潘胜被神侯府关押60年,这就没法接受了。
潘家一定不会听从。
“不止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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