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三章 狡猾如猴(3/8)
会被认为很不吉利。
房玄龄几人侧耳倾听,随即一脸惊愕,咽了口唾沫,赶紧说道:“陛下,这鼓声从承天门的方向传来,好像是承天门外的登闻鼓?”
“承天门,登闻鼓?”李二陛下两只眼睛瞪得大如铜铃,显得有难以置信。
随即眼睛一转,暴跳如雷道:“必是杨帆那厮无疑,居然敢敲登闻鼓告御状,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禁卫何在,速速将那混蛋给朕捉来,朕倒是要看看,那家伙到底长了几颗脑袋,青天白日,朗朗乾坤,真以为朕不敢治他?”
所谓“登闻鼓“,即为“登时上闻“。
无论男女老幼,富贵贫穷欲伸冤诉讼者击鼓,则鼓声立达“天庭“。
这个意义上的登闻鼓制度专属最高司法长官即皇帝,因此登闻鼓制度在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中被称为“直诉“制度。
唐朝是中国古代司法制度最为完善的一个时期,登闻鼓制度也在唐代进入了长足的发展阶段。
在李二继位后,虽然中华大地经过了武德年间的休养生息,但长年累月的反隋战争导致各地沉积了大量弊政及旧案。
为了根除弊政现象,李二设立了登闻鼓制度。
虽然早期的登闻鼓制度在短期内起到了一定效果,处理掉了一些前朝遗留的弊政旧案。
但是该制度主要还是服务于政治,意图强化宫中与府中、皇权与政权乃至百姓的联系,只能算是游离在司法体系之外的直接诉讼形式。
诉讼制度的意义上,登闻鼓制度是一项启动最高司法审级的制度,也就是所谓的越级诉讼。
其核心在于正常司法体制下,当事人无法通过正常的司法渠道来解决自己的诉讼情况时,给当事人提供一个与最高司法裁判者或者相关法官一个沟通的机会。
使得当事人可以面呈最高司法裁判者,向其陈述自己的冤情,以期“诉讼“可以公正解决。
在唐一朝,承天门外的登闻鼓,非有巨大冤情,不得敲响。
而一旦敲响,皇帝必须亲自接待鸣鼓之人,会同三司主官倾听当事人冤情!
自从承天门外的登闻鼓建立起来,还从未有鼓声响起过。
毕竟一般的平民百姓有冤情,也只会去敲响在各地衙司的申冤鼓,而不是来敲响承天门外的登闻鼓。
如此一想,就只有杨帆那混蛋敢敲响那面鼓了!
最主要的是,那小子有个毛的冤屈啊。
随着内侍、禁卫远去,房玄龄与李绩对视了一眼,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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