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侦探的种子(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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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粉又糯的土豆去皮之后,蘸着炖肘子留下来的浓厚酱汤,挑剔如陆离,也觉得好吃。
就更别提米高了,这孩子饿得难受,连吃三个大土豆才肯停下。
“果然,肉配香料才好吃,真香。”
餐桌旁,米高揉着肚子,忍不住发出感慨。
“肉配什么不好吃?”
陆离拍了拍小家伙的肩膀,半责怪半无奈地说:“以后再出现这种情况,不用等我。”
身为一名侦探,夜不归宿很常见,毕竟,案情大过一切,有时候太忙,陆离甚至连饭都懒得吃。
要是米高跟着他的生活节奏来,怕不是得饿出病来。
“以后?”
“您不照看着诊所的生意吗?”
坦白来说,米高从未想过这种事会经常出现——
哪有医生不治病救人,反而到处乱窜?
在小伙计的规划中,日子应该这样:
陆先生白天诊治病人,而他负责一日三餐、洗衣买菜。
等闲暇时,再请陆先生指点自己几句,打好医学基础……
见状,陆离也不再隐瞒,坦诚布公道:“相比于成为医生,我更倾向于探案,嗯,听说过侦探吗?”
米高愣了一下,然后木然地点点头。
在街头擦鞋的日子里,三教九流,他都接触过,其中自然有侦探。
随着大量人口涌入,雾都的犯罪活动剧增,每天都有打架斗殴事件发生,特别是东区,经常能在垃圾堆里看到无名尸体。
而执法官员和警务官根本顾不过来,伦敦太大了,地形也极其复杂,纵使再拓展警力,也无法满足打击犯罪活动的社会需要。
正因为如此,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政府或有钱的受害者只好向社会悬赏,吸引人们为其提供情报和抓捕罪犯。
在这种大环境下,私人侦探,或捕盗人,应运而生,他们专门为获得赏金去调查案情和查缉罪犯。
所以说,侦探,没有多崇高,人们也并非心中正义感爆棚才选择了这一行,而是因为它能带来丰厚的回报,仅此而已。
时至今日,米高仍记得,某个自称侦探的家伙,请他帮忙擦鞋、清理裤腿,却在事后仗着年轻力壮,逃单不给钱的事情。
为了让那双布满灰尘、污泥的生硬皮靴,重新恢复光洁,小米高用去足足一个小时、大半管鞋油,以及无数干净布条,可结果……
在陆离出现前,米高眼中的侦探,是一群品行不端、欺凌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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