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执法者与服务者的定位(3/3)
样,需要他们协助时,他们也有义务配合并协助市镇警察。而如果是服务者的定位,那警徽应该就拿不到了,这里面具体的分别,就需要你们这两位年轻的老板自己好好考虑了。我这个老家伙,就不多说啦,我等你们的申请书递交过来就好。”
“我们会选执法者。克拉克先生,既然我们创办这家公司是为了弥补耶鲁校警的不足,那么在性质上,就不能和他们一样。我们的警员服务于我们的雇主这没错,但如果能在为雇主服务的同时,也同样为纽黑文当地的公共治安服务,我们是非常乐意的。正如耶鲁宪章上说的那样,我们耶鲁学子致力于为教会及公共事业服务。”
耶鲁的校警局,其实是卡特自己的翻译。正儿八经地将,他们都无法用police,或者cop的称呼,只能叫yalesecurity,也就是耶鲁安全部,大概相当于大学的保安部。
与道格拉斯的校警,还有芝加哥警局的校园警察局是真正具备和市镇警察几乎一样执法权限,能够佩戴警徽的警察性质不太一样。在90年的《校园安全法》颁布前,耶鲁的校警只能说是介于警察与保安之间的存在。
对比国内那些没有执法权的保安员来说,耶鲁校警是具备一定执法权力的。可在性质上,以及实际定位上,却和保安没多大差别。
这样的治安员公司,并不是卡特的诉求。
无论是为以后的监狱公司考虑,还是从眼下需要抢市场的需求考虑,卡特都需要自己手下的警员们,拥有更大的执法权力。以便于和耶鲁校警形成错位竞争!
“我计划,从耶鲁管理学院的mppm中挑选一名专业的非营利机构管理人员作为该公司的业务向管理者,再从经验丰富的警员中找一名行政及警队管理者来构成该公司的领导架构。从一开始,便不以盈利为核心目的,您完全可以将它视为一个纽黑文市警局的耶鲁分局来看待,还是不需要纽黑文财政拨款的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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