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章 成倍膨胀的资产与债务规模(1/3)
“特殊情况主要是指:,贵方的经营行为有违我国律法,或某些行为突破了我方民众的道德底线,就是惹得民怨沸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贵方不在适合在我国境内从事经营行为时,为避免资源浪费,可能会征收该合营企业,整改后,交由国家经营。”
“2,如遇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时。出于安置群众等需要,需要征用合营企业场所时,我们会先考虑协议征用,比如由国家财政支付场地租金等...如情况继续恶化,我们则可能考虑进行完全征收。”
面对卡特的问题,一直作观上壁的市委代表开口了。
“这个所谓的特殊情况,主要就是指这两方面:我方的客观实际需求与贵方可能存在的违规经营。关于相应补偿,同样也需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就是因我方的战略需要,征收贵方之产业。相应的补偿自当优握,除了遵照征收时市场价值对合营企业现有资产进行回购外,我方还会为您提供一笔不低于征收合营企业时,该合营企业市场价值20%的经济补偿款用以补偿您的损失。”
“而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即非我方原因导致的被动性征收。则贵方在缴纳相应罚款后,我们只能给予贵方征收时市场价值的50%补偿款,希望以此敦促贵方,合法合规的经营!”
“只要合法合规经营,我们绝对会竭尽全力的保障贵方权益!”
“我还需要更具体一点的解释,比如您刚刚说的两大类情况。具体细分的小类,分别是哪些情况,不同情况下,又分为几种处理档次”
卡特对这个答复并不满意,继续追问道:
“举例:如您刚刚所说,如遇自然灾害,为了安置受灾群众需要征用我方场所。比如在受灾人数达到多少时,是协议征用;达到多少时,是协议征收征收时的市场价值判定权,归属于贵方还是我方,还是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执行”
“关于具体细则,由于旅店业我们暂时还没有中外合资经营的先例,这个需要开会讨论。不如给我们一天时间,后天我们再开会讨论”
“可以...”
...
...
关于中外合营如家酒店集团的合同细则商定,足足花去了近一周的时间。
而由于相关条文注释的详细解释均写进合同的缘故,最终这份合同的总页数也是突破了三位数之多...
当合同签完,并招齐了办事处职员后,卡特抽出了半天的时间与自己的第一批中国员工们一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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