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合法的高利贷(2/3)
心赚不到钱的问题。”
卡特理解古德曼如此惊恐的原因,说到底还是家底太薄。以及,这年月的银行其实还非常传统。盈利点除了储户们每月缴纳的管理费外,基本只有贷款一个方式盈利。布莱克银行附近没有大量需要贷款的潜在客户,这自然就赚不到贷款的钱。
别说什么投资收益,现在的布莱克银行压根没有实力插足投行业务。而结汇、结算业务之类的,得了吧,他们布莱克银行都是那些中间行的客户...
所以卡特的第一个赚钱想法,也是贷款。利用信息差,以低利息借入大量款项。等到美联储提高联邦基金利率后,市场上流通的钱减少,那时候就纯纯是自己的卖方市场了。
只有自己这里有钱,想要借款,就只能找我!20个点的利息,你也得吃着!甚至完全可以高于美联储规定的利率去放贷。毕竟美联储划定的联邦基金利率,通常只会对金融行业产生影响。
说白了,联邦基金利率就是各家银行向美联储拆借资金时,需要支付的利息。一般的个人,是没有资格向美联储借钱的。这么一来,那各家银行放给个人的贷款利息又会是多少
卡特不知道这一点,但完全可以大胆地猜一下...银行借来的钱都要付20多个点的利息,他们贷出去的钱...
不收三十多点的利息,礼貌吗!
别忘了,前世中国规定的高利贷判定标准就是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利率超过百分之三十六,国家保你不用还!但其实还有一个数值也很关键,就是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
达到百分之二十四的年利率,其实就已经非常高了!曾经卡特追政法学院的妹子时,碰巧看过《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当时就发现了很有意思的一点。
在规定的第二十六条里,明确规定了,借款年利率不超过24%的,法院应当支持出借人向借款人索要利息与本金。超过36%的,法院会反过来支持借款人向出借人索要已经支付的超过36%部分的利息,且明确说明,超过36%部分的借款约定无效!
所以高利贷其实是两条线,第一条是24%,这是预警线,过了24%,其实就有高利贷那味了,但还不算特别恶劣,所以超过部分可以协商还款事项;第二条是36%,这就是高压线了,过了就没得商量。那么再反过来看看几年后美国的利率,那段时期的所有借款,几乎有一个算一个,都特娘的是高利贷!
而且,还是可以合法发放的高利贷!毕竟你美联储都带头搞高利了,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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