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灭此朝食(3/4)
众将就轰的一声散开了,直奔自己的军营所在地。
云初自然也不敢怠慢,只要是军中的人,都知晓李绩有开战之前杀人祭旗的习惯。
只是这一次他的女婿打死都不来,也不知道会挑选哪一个倒霉蛋祭旗。
如果不想当那个倒霉蛋,首先要做的就是别被李绩抓住把柄。
别以为祭旗就是一句玩笑话,那是真的会被砍掉脑袋挂在辕门上以儆效尤的。
云初匆匆的进了自家军营,行军长史温柔已经整合了军伍,就等云初跟钟馗到来呢。
“快走,集合地点在城东,三鼓不到者斩!陛下登坛拜将之后,大军即刻出行三十里。”
温柔话音刚落,一百名斥候军已经纵马离开营门,直奔城东。
斥候刚走,已经装车的辎重就在府兵们的吆喝声中,缓缓启程,而后是步卒,再后面便是云初的骑兵队伍。
行军的事情不用云初操心,这都是温柔这个长史的事情,其实也不用温柔操心,云初麾下还有两个致果校尉,十个御侮校尉,三十个仁勇校尉,这些人才是平日里负责管理府兵的武将。
这就是大唐军法,平日里像云初这种定远将军屁都不是,甚至没有指挥任何一个府兵的权力。
别说云初这种定远将军,就连李绩这个从二品的镇军大将军都没有这个资格。
到了战时,兵部自然会给云初这个定远将军配属府兵,这叫做将不知兵,兵不知将,虽然不太好,但是,可以很有效地防范武人作乱。
看到军队有条不紊的离开军营,云初觉得这个法子真的挺好的,只是后来有蠢货皇帝,给了节度使太多的权力,这才有了覆国的灾难。
云初的军队驻扎在城南,距离城东不远,在听到第一遍鼓声的时候,他已经看到了高高地拜将台。
此时的拜将台上只有四角分别站立着四个衣着繁复的礼官,正中间还有一方巨鼎正在冒着浓烟。
拜将台四周已经有不少的军队已经赶到,而云初先前派出的斥候,已经利用站位,将云初军的集合位置标注了出来。
不知为何,当云初看到那座冒着浓烟的大鼎的时候,就忍不住有些激动。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大军过万,无边无沿,而此次从长安离开的军队,足足有五万之众,如今全部站立在这拜将台周围,浩浩荡荡,几乎可以遮天蔽日。
也直到此刻,云初才对大唐的实力有了一个清楚地认知。
随着三遍鼓声结束,五万多人的场面立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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