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家族遗传(4/6)
戴罪立功的小偷名叫林峰,是个前科累累的惯犯,因举报有功,警方不予追究他私闯民宅的民事责任。好事的媒体不放过任何捕捉眼球的机会,不仅采访过林峰,更为他专门写了一篇报道。周颂找到这篇报道,很快从中发觉疑点,所以林峰成为了他下一步行动的目标。
但秦骁对此一无所知,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冒险跨越半座城市去找一个老蟊贼:“你找林峰干什么”
周颂道:“我怀疑他当年骗了警察和媒体,他发现宁钰家中的头颅不是意外而是蓄意而为。”
秦骁满头雾水:“这都是十几年前的事儿了,你怎么知道”
周颂:“当年宁钰住在西柳园三巷2号,那一片全都是自建房,还没重建。林峰住在十二巷,他和宁钰一个在东一个在西,直线距离相隔不足五公里。”
秦骁:“所以林峰偷到宁钰家里很正常啊,这叫近水楼台先得月。”
周颂望着窗外的车水马龙:“还有一句话叫做兔子不吃窝边草,你没听说过吗”
秦骁一噎:“你继续。”
周颂:“林峰是个惯偷,我查过他以前的犯罪记录,他从不在家门口附近实施犯罪。这一点很符合经典的犯罪心理,罪犯选择犯罪地点时通常不会选择距离自己落脚点相近的地方,担心引来警察搜索。他们挑选的犯罪地点和自己的居住地之间会形成一片安全区,也是他们的心理安全区,他们潜意识认为把警察挡在安全区之外自己就会安全,所以他们一旦养成某种的固定的作案模式,就绝不会轻易打破。林峰却很奇怪,他是惯偷,作案模式早已养成,城东的西柳园就是他的安全区,他实施犯罪的地方全都位于城西。但是他却突然改变作案模式,去偷宁钰的家,若说其中没有古怪,我绝不相信。”
秦骁听他这么一分析,虽然听不太懂,但是觉得很有道理:“你怀疑林峰明知道宁钰家里有猫腻,所以故意溜进去”
周颂:“他也许是自己发现异常,也许受人指使。总之他发现宁钰杀人不是巧合。”
林峰今年五十多岁,至今未成家,依旧小偷小摸不断,吃喝嫖赌俱全,经常是派出所的座上宾。秦骁打听到他上个星期才从拘留所出来,这些天都泡在一个麻将馆。麻将馆开在一条逼仄脏乱又僻远的街道二楼,一家卤肉店的楼上。秦骁观察了下地形,让周颂去街背面的巷子里等他,自己一个人穿过布满尿骚味的楼梯去了二楼麻将馆。整条街都是各种苍蝇小店,饭馆后门统一开在巷子里,高墙边站满了垃圾桶。周颂挑了个稍微干净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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