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李可唐(1/2)
薛白看着女孩,一时间有点恍惚,难不成这个世界大华人穿水手服算是常事吗,难不成宽松的运动服被水手服取代了?那种事情不要啊,宽大运动服底下被藏起来只有偶尔能得以窥见的身材,才是最棒的。
“剑仙!”
看到女孩之后就像个狂热粉丝一样大喊了一声,本来要往这边来的李可唐停下脚步,冷着脸转身直接投入到战斗中。
“你太激动了,看吧吓到人家了。”
杜晓也知道自己表现得有些吓人,不过没办法,他还是第一次看见活着的传奇,他在调查局一直能听到剑仙李可唐的传说,可因为工作安排一直没能见上真人,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确实是追星的心态了。
“可那是李可唐啊!整个调查局……不,恐怕是整个大华最传奇的修士!年仅十八岁冠绝当代的剑仙,她可能是整个大华最强的人了!”
男人嘛,对于最强这种名头完全没有抵抗力,更别说是‘剑仙’‘天才’‘美少女’‘水手服jk’,一串uff叠下来,xp系统都得给你烧了。
理解归理解,薛白还是对粉丝口中的‘最强’抱有一定怀疑态度。
完全没理会这边的动静,一脸高冷范的李可唐朝着吕琦的方向掐了个诀,二指并拢向上一挥,只看见吕琦身后一道影子凌空而起,剑仙的飞剑终于是展现在了众人眼前。
只见那飞剑通体呈金属红色,圆弧形的剑尖颇有一种重剑无锋的超凡脱俗,自剑尖开始逐渐变细,剑身与剑柄浑然一体,末端凸起,圆润的首尾保障了握持感的同时还安全不伤手,剑身上黑色马克笔上书三个大字——本垒打。
好一柄棒球飞剑。
“那绝对不是剑吧?”
薛白指着那柄飞在空中的棒球棒。
“谁家的剑仙配棒球棒?”
而且棒球棒上还写着本垒打,看那马克笔的手写体,甚至还是剑仙本人自己写上去的。
这场面有些过于无厘头,就连狂热粉杜晓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李可唐不闻不问,她二指并拢凭空一划,写着本垒打的红色金属漆棒球棒就随着她指尖的动作朝吕琦刺了过去,吃过一次亏的吕琦立刻翻身躲闪,却见棒球棒本垒打在空中以无视动能的灵活度转弯,不依不饶地缠着吕琦。
抛开漫天飞舞的棒球棒,以及大幅度修改的水手服,李可唐确实是剑仙的那套配置。
“王九九!”
听到薛白的喊声,王九九打了个颤从围观现代仙侠剧的状态里退了出来,弱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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