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大郎,该吃药了!(2/3)
这两样东西不必过多解释,牧云也知道这都是对付变尸极好的利器。
牧云心中大喜,接了定尸叉。
随之,一个是悠远的声音在牧云的耳边吟诵一遍定尸咒。
那声音像是近在耳边,又像是远在天边。
牧云没想那么多,是要能听清楚定尸咒就行。
牧云将定尸咒逐字逐句谨记心,就跟深刻在脑海中想忘记也是不太可能的。
鬼异之主,后退一步隐入黑雾中,黑雾升腾,四周又变得一片清明。
牧云知道他已经走了。
他一伸手拿起定尸叉,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爱不释手。
用手指碰了一下定尸叉的尖儿,嚯,真的很尖。
普通变尸应该轻轻松松搞定。
有了这个,变尸再厉害,也能对付得了了。
加上自己吃了大力王,力气真大了许多,留着定尸叉在手,不怕你变尸凶。
鬼域之主并没有过多的吹嘘他给的定尸叉有多好,甚至都没有提过其他。
这只有让牧云自己以后亲身试验了以后才知道。
牧云又翻出了鬼域名册,打开一看王兆龙所在的位置,果然他的名字已经不在了。
干干净净,就像这个人从来就不存在。
一个人命如同草芥的年代,有没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过,也没有人会在意。
牧云无意中注意到,在名册的最后一页,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字。
牧云挑灯一看,讲的是王兆龙的前生后世,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这都是命里注定的。
原来前世那乞丐是一个鞋匠,在一处闹市开一家鞋店,生意勉勉强强,大钱不赚,小钱儿不缺。
他还娶个媳妇儿貌美如花。
而王兆龙的前生则是个货郎,平日里做些麦芽糖,白糖什么的挑着到处卖。
油嘴滑舌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按理说,他和那个鞋匠相比,那是没法比的。
鞋匠毕竟有个稳定的营生,有个不大的铺子,吃穿不愁。
但他输就输在那张嘴上,平时不会说好话,不会哄老婆。
这货郎正好相反,平时好在这条街上买糖,一来二去就和鞋匠的老婆认识了。
花言巧语一番,就让鞋匠老婆对他死心塌地的。
也不知道是灌了什么**汤。
为了长相厮守,鞋匠老婆一瓶毒药就给鞋匠给灌了。
鞋匠横死。
看到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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