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必看(统销统购)(2/6)
之前,农民种地交农业税就行,有多余的粮食就可以卖掉,卖给私人或者国家。统销统购之后,粮食只能卖给国家认定的粮食部门,私人不允许买卖粮食。制作粮食类副食贩卖要是没证,也是违法行为。
统销统购主要是粮食分配问题,出台后没有一个统一规定,各地执行标准不一,直到55年开始出现了‘三定’政策,才有一个统一标准。
‘三定’即“定产、定购、定销”,基本就决定了大家吃多少粮食。
粮食统销统购是一个分配制度。
定产:55年开始实施,提前预估产量,实行三年一定,即55年预估一下产量,一直按照这个定产数进行征购到57年。正常情况下粮食是每年增产的,直到一个阈值。
定销:顾名思义,即定量销售。
当时城市出台了规定,实行以人分等定量,分为9个等级:
从事特重体力劳动者每人每月50~55斤,重体力者40~44斤,轻体力者30~34斤,机关团体学校干部28~30斤,居民和10周岁以上者23~26斤,8至不满10周岁者为21斤,6至不满8周岁者17斤,3至不满6周岁者11斤,2岁以下者6斤.
由于农业歉收,从60年10月起,每人每月降低2~3斤。(各城市差距不大,基本就在这个范围内。)
农村统销:实行定点分月供应,节约归己,超吃不补。统销标准每人每天7大两,但是经济作物销售给国家,超出之后会奖励粮食,最多会补齐360斤。很少有种两季经济作物的,都是一季经济作物,一季粮食,经销户粮食供给还是不错的。
定购:这个说起来就比较复杂了,各地规定不一,但是最少的标准是360斤口粮,这部分主要是农业税只交3%到5%左右的地区,产量低。人均粮食产量低于360斤,不进行征购,还有一定的返校粮吃。
农民主要是留口粮,种子、饲料,也称做“三留”,这个也是有标准的。产量高的地方,口粮就留得比较多,一般是510斤到470之间。产量低的也不会低于360斤口粮。
种子每亩地不超过25斤,一年种植3季的地区不超过40斤。
饲料粮:猪、牛、马、驴、骡子差不多300斤左右。
这样之后,我们就可以将土地产出的粮食进行一个具体的分配。土地产出的粮食分为3个部分,粮食=农业税(公粮) + 统购粮 + 口粮、种子、饲料。
三定政策实施以后,由于定产较低,每年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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