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倒戈(2/3)
其实这是有原因的,刑法司顾名思义是掌握刑法审判权的,是司法权的代表,但没有执法权,执法权在护卫队手里,就相当于现代的警察局一样。
护卫队负责查案子、抓人,然后交由刑法司审判关进护卫队建的监狱,两者是相互掣肘的,但是在以前很多时候,护卫队抓到的犯罪分子几乎都能和白堡政务处的吏员们扯上关系。
所以刑法司审案子几乎都是审到自己人头上,论起关系,很多的罪犯还是政务处那些官员的的大姑的二姨夫的小表弟。
那没办法了,都是一个派系的,不可能对人家的亲戚下死手吧,人家过来打个招呼,刑法司也不想得罪同僚,毕竟之前得罪同僚的不是横死街头就是被迫远走他乡了。
所以随便审一下就放人了,往往那个人被放出去以后,不是悔过自新,而是会变本加厉,因为自己上头有人嘛,怕啥?
之后再次犯罪,抢劫、性犯罪等等,然后再次被护卫队抓住,打一顿,写下证词,然后交给刑法司,后者被打招呼了,只能继续放人。
久而久之,护卫队的人也不傻,再也不把那些罪犯交给刑法司了,而是自己“内部处理”,好一点的关进白堡监狱,有重大前科的直接枪毙,不留一点痕迹。
政务处的人赶来要说法,就直接推脱说罪犯跑了,各种说辞让那些亲戚官员一点脾气都没有,最后只能是不了了之。
当然,护卫队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换作是现代文明社会,这就叫滥用私刑,但在那种环境下,谁也不可能真正追究。
相反自从那时候起,整个白堡的治安一下就变好了,白堡民众对护卫队的支持和爱戴也一下就升上去了。
所以刑法司的地位可想而知有多尴尬了,根本没人把案件交给他们。
哪怕是一些小偷小摸的犯罪分子被抓到以后都自觉接受护卫队的“审判”,老老实实交罚款、进监狱,因为进了刑法司,不管罪名大小,先会给你刮一层油水下来,谁还敢进那里所谓的“法庭”呢?
也就是从那时候起,原本还算是位高权重的刑法司司长就变得可有可无起来了,连工程司那些干苦力的都比不上,起码人家还有点油水,但没案件审判的他们哪来的“孝敬”?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老管家已经私下对刑法司司长巴奈许诺,等到男爵真正掌权的时候会将案件都交给刑法司,让他们真正拥有司法权,这个诱惑那个老干部能顶得住啊?
加上已经有吏务司当了个好表率,所以巴奈毫无心理压力地就改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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