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被她拿捏住了!(3/6)
最大利益。”
话说到这,商余秋已经是泪眼婆娑,瘪着嘴,十分动情地喊了声,“师娘……”
商献耷眼,小女孩就是没心机,三言两语就被忽悠瘸了!
鄂兰说的的确是实话,但却并没有把话说全。
在综艺节目中……
制作方,制片人,是节目的真正“话事人”。
导演,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头“牧羊犬”。
不过,以鄂兰的地位,和制片方平等对话绝对不成问题。
但她却说,自己说了不算……
商献从第一期节目中所呈现的效果就可以看出,自己已然是节目效果的核心位了。
导演要的是什么?节目效果!
商献也不是自吹,他所带来的节目效果,绝对能让节目组赚个意想不到的盆满钵满。
就凭这个效果,鄂兰一句“为了节目”就能让制片方妥协。
但她没有。
而是在这里上演感情戏码。
这是什么?
资本!
那八十万,资方其实并不放在眼里,就算是商献后续版权产生的收益,其实资方也不在意……
但,剩饭扔给狗吃,也不会给乞丐,这就是资本!
鄂兰此时的表现,就是一个豪门大宅的管家,在驱赶乞丐!
只不过,乞丐对她还有用处,她也不想乞丐怨恨她,所以,在这里打感情牌!
商献余光看到,梨花带雨的老姐身旁,郭奉献的脸上挂着一丝嘲弄的冷笑。
看向鄂兰的眼中,带着一分“讥讽”与“不屑”。
这副模样,让商献有点相信这货是个“大状”了。
资深律师,肯定早已对人性的黑暗司空见惯了!
嘿!
这种人肚子里什么弯弯绕没有?
又怎么会成为商余秋这傻白甜的舔狗呢?
商献百思不得其解。
此时,鄂兰已经握住了商余秋的手,正上演着温情一幕。
商献实在看不下去了。
于是乎,敲了敲桌子。
“鄂导,您的好意我心领了,斡旋就不必了。”
“原本,我也就是个来帮忙救急的……”
“您觉得我表演的好,节目主推我来打节目效果,那是合作基础条件,无可厚非。”
“但未经授权,以我的表演曲目盈利,这就是侵权!”
“我索要赔偿,还有前提条件?华夏没这条法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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