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落幕(2/3)
是惊讶地一下子从沙发上蹦了起来。
“我好像听见你说我们能够去尼可勒梅那里学习,我没有听错吧?要不然就是我在做梦,弗雷德,快掐我一下。”
“怎么不疼?果然是梦。”
刚在自己大腿上掐了一把的弗雷德,疼得龇牙咧嘴,但是他马上就笑了起来:“哈哈哈,这不是梦!我们马上就能去炼金大师那里学习了。”
周围正在为期末考试复习的学生,看向了正在欢呼雀跃的双胞胎,一致认为这两个可怜虫已经被期末考试的压力逼疯了。
有几个小巫师还放下了手里的笔记,揉了揉发酸的眼睛,考虑着自己是不是应该出去放松一下,以免步上韦斯莱兄弟的后路。
不理会欣喜若狂的双胞胎,李淳风回到了自己的寝室,只见四下无人。他便从自己的延展手提箱里掏出了格洛克17手枪,虽然这把枪只开了四下次,但是已经报废了。
正常的格洛克17手枪,当然无法在0.4秒内连开四次,这是李淳风按照虽然此时已经研发出来,但是很难买到的格洛克18修改过的。
不过可以看得出来,李淳风虽然能用变形术修改格洛克17的结构,但是他还是很难改变物体的材质。原有的材质,根本无法支持高频率的速射。
李淳风挥挥魔杖,将报废的格洛克变成了一尊扭曲的抽象小工艺品,任谁来也无法看出它之前的模样。奇洛的尸体早已化为飞灰,子弹也被李淳风处理了。现在李淳风将手枪也处理掉,没人知道他用什么方式杀死了奇洛。
当然,他抽哈利血的事情,一定没法瞒过邓布利多,但是邓布利多也仅限于知道他是用“爱”杀死了奇洛。
麻瓜用火枪代替长枪已经几百年了,然而巫师世界却从来没有尝试去了解过麻瓜的“新”武器。
直至现在,即使是巫师们的官媒,也将枪看做是一种麻瓜用的魔杖。
至于小天狼星,虽然他是原著里,唯一一个有过使用枪械记录的巫师,但是李淳风很怀疑他是否成功开过火。
如果他感受过枪械的便利,并能理解弹药飞行速度的战术意义,那么他也不会在离开阿兹卡班以后,就没有再使用过枪械。
这是极不合理的。
一个普通的成年巫师偷袭一队食死徒,顶多也就能杀两个人。但如果他带着一把ak47,在偷袭的情况下,一个人能够轻松解决掉一队人马。
这并不是李淳风的凭空臆想,而是他在魔法世界的这一年里,通过查阅伏地魔历年战斗的资料,深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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