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再求西门庆(1/3)
王婆茶肆。
看见西门庆进来金莲忙站起来问道:“大官人,官府怎么说?”
西门庆先看看贾瑞,又看看金莲道:“怕是有些棘手啊!你们是清河县人士?”
金莲道:“正是。”
西门庆又问道:“娘子可是清河县张大户家的婢女?”
金莲又点头称是。
西门庆道:“这就没错了。这次正是张大户告的状,状告武植拐骗了你逃来了阳谷县,要按拐卖人口治武植的罪呢!”
金莲听了忙说道:“这是哪里的话?我是婢女不假,可……
当初是张老爷和太太做主将我许配给大郎的,这红口白牙的如今怎么又说拐卖人口?
张老爷在哪里?奴家愿和他当堂对质!”
西门庆道:“话是这么说,当初武大郎娶了你,可有三书六礼吗?”
金莲听了这话顿时哑了口。
所谓三书是指聘书、礼书和迎书。
六礼则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迎亲。
其中三书,尤其是迎书,更是官府承认的结婚证。
“我……我在张老爷府中不过是个婢女,和大郎成亲也不过是张老爷一句话的事,哪里有这些……”
西门庆一拍手道:“这不就是了?张大户说你的身契还在他手上呢,如今就赖武植拐卖人口,这可不就麻烦了?”
宋朝从律法上来说是禁止人口买卖的。
大户人家的奴婢也都是雇佣制,属于签了长期合同的雇佣关系。
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穷人活不下去了就得卖儿卖女,富人自然也得有人伺候着。
于是民间的人口买卖从未停歇过,只是换了一种说法,把买人写成收养子养女,给钱也变成了一种秦家之间的礼尚往来,这样一来官府就不追究了。
然而对于人贩子拐卖人口这件事可是宋刑中严令禁止的。
据《宋刑统》所述:凡以强制手段拐卖人口者,若证据确凿,将直接采取绞刑。若采取诱骗拐卖,将儿童卖出当童工者,流放三千里,抓捕当日即起程。
对于人贩子官差可没有丝毫怜悯之心。
贾瑞听了不由得蹙眉。
宋朝作为中国历史上最繁荣的朝代,百姓们的识字率可以说是最高的,基本上可以到三成。
然而在乡村里大多数人还是文盲,普通农户家里结婚有几个写婚书的?
更何况张大户这种因为吃不到好鲜肉而赌气把潘金莲插在牛粪上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