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新用场(1/4)
“我天天和这么多人吃饭,他不又是什么大官,也不是什么名人,又没什么很深的交情,吃过一两顿饭哪能记住啊。这小子,一见到我就打着你的旗号,说是你的部下,不想在机关混了,你让他来投奔我。我当时正缺人手,又觉得他有机关工作经历,而机关上的公务员都是政府千挑万选的精英,还是大学生,关键是听说,是你介绍的,对你的情况也比较了解,没有经过更多的考虑,我想先给他个面子,就暂时留了下来。”
“我们原来曾在一个部门工作过,对他还算比较了解。大学生,能干事,也能耽误事;有才,但很固执;很豪爽,但酒后无德。”
“当时我的感觉和你现在说的差不多。短暂时接触后,我就想,这是哪来的愣头青啊,我看不像不机关干部,倒像个骗子,开始有点反感。只是碍于你的面子,就耐着性子和他聊了几句。从他的言谈中,感觉这小子还有点思想,就想试探一下他的能力。反正我们做企业的,什么样的人才也需要,但就是不能养闲人。唉,结果当时正好遇到一件棘手的事……。”
“在你眼里还有什么棘手的事啊?”
“真的。对任何一个房地产开发商来说,从政府那里拿到地后,最头疼的事就是拆迁了。别说是我们开发商,就是央企国企又怎么了,国家的项目,遇到一两个钉子户,整个工程都受影响。正好,我刚从政府拿到一块旧城改造的地皮,准备投资建一房地产。本来说好了,拆迁户都签了补偿合同,可结果一夜之间,又都变了。软硬不吃。我一问,原来有一两个暗地里挑头闹事的刺头,而且扬言,没有他们的同意,谁同我们签署补偿协议,将来让他下不了地。我找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说是属于民事纠纷,而且明文规定,警察不能介入。无奈之下,这小子来了。一方面我想考验一下他的能力;另一方面,说句熊话,我也真的没法了,拖一天工期,造成巨大的损失不说,还有可能不能按期交工,影响公司信誉,极易招惹民事诉讼,光精力也耗费不起啊。也许这小子初生牛犊不怕虎,也许从省城大机关来的,真有两下子。我一介绍完情况,他就拍着胸脯对我说,这事好办,交给我吧。给我两万,我搞定了。开始我还以为他吹牛,结果他还真的搞定了。我看这小子,还有点本事,就留了下来,我任命他为副总兼市场开发部经理。当然大事还是由我说了算,他只是个有职无权的打工仔。让人家干事,总得给人家个名分吧。”
“有意思,说说看。”
“可能事情经过有点长,你得耐着性子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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