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目的(3/3)
以说很多人都可以为了钱而当小偷,就龚俊不会。
对啊,龚俊又不缺钱,他真的没有必要。
有人突然冒出一句,“他喜欢狗。”
“对,龚俊喜欢狗,只要是好狗都喜欢,上次他不是花了大几百买条狗。”
这事还真的是有不少人知道,“对对,是有这事。”
“小雯这条狗可厉害了,而且是她姨夫给的,小雯又不缺钱,绝对不会同意卖狗。”
“对啊,昨天小雯才带着贝贝出去溜达,我们才知道。”
“所以他今天动手了。”
有人开了口子么,接下去的大家当然是会各种联想,说的那是一个头头是道。
如果不是之前知道龚俊对她有想法,还真的以为龚俊是为了贝贝,不过既然大家都这么想,她才不会跳出来说不是。
“贝贝是我的家人,我是不会卖的。”刘雯表示自己的立场,总之卖狗,那是不存在的。
她又不缺这么点钱,干嘛要卖了贝贝,赚钱容易,可是想要再次遇到贝贝这样的狗,可不是容易的事。
啥?竟然说他是为了偷狗?他是承认贝贝是条厉害的狗,可是他有必要为了这么条狗当个小偷,彻底的没有名声吗?
可是再想想,承认偷狗,总比承认偷钱来的强,毕竟偷狗的罪名不大。
“对,我就是知道贝贝是条厉害的狗,我喜欢狗,我觉得贝贝适合我。”
“以为一些事,我和刘雯的关系不好,然后她也不缺钱,所以我脑子糊涂。”
龚俊可怜巴巴的看向刘雯,“刘雯,真的对不起,看在我也是爱狗的份上,你就放过我吧。”
“我保证,我以后绝对不会对贝贝动脑子。”
这次谁打草惊蛇了,以后想要再遇到这么好的机会,龚俊知道是不可能的事。
既然这样的话,那还不如保证,以后绝对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