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要用生命守护的人(1/4)
野麒麟以极快的速度闪到李有才面前,抬脚便踢,没有丝毫的怜悯之情。
李有才躺在地上,根本无法躲避,就算毫发无损的站在地上,没有了呼吸吐纳之法的加持,也是完全躲不掉的,无奈之下,只得伸出双手去档,手心稍一接触,就感觉对方的力道奇猛无比,势如破竹一般,手背被它踢得撞向胸口,随后整个人又飞了出去。
经过两次重击,两次摔落,李有才的脑袋发出嗡鸣之音,迷迷糊糊犹如云端漫步,躺在风雨之中,没有了挣扎。
实力相差太过于悬殊。
就算是拼了命也打不过的。
完全没有机会。
而且野麒麟现在杀心已起,拖延战术没有了效果,更别说要拖够三十分的时间。
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绝望之中,野麒麟再次飞落跟前,不多言语,也不拖泥带水,下手迅猛毒辣,抬腿一脚,再三将李有才踢飞。
李有才第三次重重的摔落,躺在雨水横流的柏油马路上,奄奄一息,真的只剩下半条性命了,若是野麒麟再下毒手,一定会命丧当场。
李有才此时,只感觉地面又硬又冷,风雨更是像苍蝇一样,无限扰人的淋在脸上。
没有了呼吸吐纳之法的加持,心中难以平静,各种悲伤哀愁都涌入心田。
自己想要成为英雄的梦想,已然破灭,自己无法除掉野麒麟,无法完结这个失踪案,也救不了那个粉衣女子,甚至救不了自己,也救不了孙可云。
“只可惜,也救不了孙可云。”
李有才淡淡的自言自语。
为了证明自己,心甘情愿的被卷入到这个事件当中,他努力过了,尽力过了,现在又失败了,他无话可说。
而孙可云却是他无论如何也想救下来的人。
因为救下了她,也就证明了自己。
英雄不需要万众瞩目。
英雄只需要有人能够至死铭记。
哪怕只有一个人。
哪怕只有孙可云一个人,就够了。
只要能够救下她,虽死无憾。
这是他决心与石狮子正面交锋时,所产生的第一个想法,也是他在临死之前的最后一个愿望。
他渴望她活着,然后至死不忘。
但是他心中,总是隐隐的在不断冒出一个现实,野麒麟依然控制着整个空间,它还是这个空间的主人,也就是说,只要野麒麟还活着,孙可云根本就无法逃脱。
可现实归现实,人总是会有梦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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