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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趁乱抱走王语嫣(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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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想要在这个江湖上混,不能小瞧任何一个人。”

宋清书明白背后的一切之后,得到了一个深刻的教训。

江湖的水太深,也太过复杂了。

谁能想到,一个小小的客栈老板,会和山贼勾连在一起。

随便一个跑堂的,可能就是哪个势力的消息人。

普普通通的贩夫走卒,也可能是一个杀手。

就连聋哑人,不也可能是聋哑门派出来的探子吗?

任你武功再高,要是不小心谨慎的话,也可能在一个小小的客栈里面阴沟翻船。

这次的经历,虽说没有让宋清书损伤什么,但也给武功修为膨胀,自信心也跟着膨胀的他,来了一个当头棒喝。

在这个世界,苟才是王道啊!

感慨完一通之后,宋清书开始收拾残局,该补刀的补刀,该毁尸灭迹的毁尸灭迹。

别怪宋清书铁石心肠,是他的实力,不允许他有丝毫善心,否则会要命的!

“这九阴白骨爪,厉害归厉害,但打斗的场面,未免也太过血腥了。”

“要是在女神面前来这么一出,恐怕得把女神吓的花容失色吧,还怎么去舔她?”

收拾完残局后,宋清书看着自己身上的血迹,皱起了眉头。

这些血自然不是他的,而是那些山贼身上的。

九阴白骨爪随便一划拉,那就是血肉四溅,宋清书想避免这些血沾在自己身上都办不到。

如此残暴的攻击方式,的确会附带很强的震慑作用,也非常犀利。

但是对宋清书来说,女神对他的好感度,才是他最关心的事情。

要是有机会,还是得把九阴白骨爪换掉,像什么降龙十八掌,独孤九剑,哪个不比九阴白骨爪厉害潇洒的多。

要是武林人士知道,宋清书仅仅因为九阴白骨爪不够帅气潇洒,就要换掉,不知道会是什么心情。

这可是非常厉害的绝学啊!

搞定一群山贼的宋清书,找了个地方洗了个澡收拾一番,又成了一个翩翩佳公子。

他加速赶路,紧赶慢赶的,终于来到了天山附近。

宋清书来到这里,自然是为了重复虚竹走过的路子,在讨伐天山童姥的万仙大会上,帮助天山童姥,获得她的好感。

只是,三十六洞和七十二岛举办的万仙大会,到底在何处,宋清书却不知道了。

不过他也不急,找了个客栈睡大觉,晚上才起来,进入山林之中四处寻找。

一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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