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 无关利益(二合一)(1/5)
“既然鲁王已经行谋逆之举,简长史身为朝廷命官,当恪守国家恩义大节。不如趁此机会留下一封举报奏章,本官会适时呈交于陛下,匡扶大明社稷!’
简宁上道的表现,让沈忆宸开始继续加码。王府长史本来就承担着监视藩王的职责,弹劾谋逆不轨这种十恶不赦之罪,怎能没有简宁的一份证词?
就算今日简宁不主动来到张秋镇,沈忆宸也会找上门去。到了图穷匕见的时刻,单单运河上的认罪书已经不够用了,需要一份真正的投名状!
听着沈忆宸的话语,简宁脸色呈现一种异样的苍白。
担当内鬼什么的还有退路,可能到了最后沈忆宸与鲁王相安无事,完成治水大业风风光光的回京。
而且退一步说,自己泄露给沈忆宸的消息,是有真凭实据的事情。可是这一份举报奏章,属于凭空捏造的诬告,事情败露后果能上升至诛九族!
事关自己一人,大不了把这条命卖给沈忆宸,连累妻儿父母,简宁没法下定这个决心。
“简长史,你认为到了此时,还有退路可言吗?”
忠诚的不绝对,就是绝对的不忠诚,这句话适用于任何人身上。简宁先行背叛朝廷,再后背叛鲁王,如果这次没法下定决心,想继续当个骑墙派,下场才是必死无疑。
“下官可以死,却不忍拖累妻儿父母,求佥宪大发慈悲!”
说完这句话后,简宁跪倒在地长拜不起。
“诛王”之事在这个时代,除了沈忆宸这种狂人,没有任何一名官员敢这么做。
“简长史,当你助纣为虐鲁王祸害一方,造成饿殍遍地的时候,可曾想过他们又是谁的妻儿,谁的父母!’
鲁王勾结地方官员,侵占百姓田产,挖掘黄河大堤,围杀阳谷县乡亲,纵火河工物料.
有一桩算一桩,事事都称得上罄竹难书!
王府长史身为朝廷官员,发现封国藩王有不法行为,当辅相规讽以匡王失,这可是《大明会典》里面规定的职责。
如若封国藩王不听规劝,王府长史当上禀朝廷,让皇帝跟宗人府来判定其罪责。
山东局势糜烂至此,简宁身上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帮凶之一
沈忆宸能让简宁转为“污点证人”,某种意义上已经称得上是宽容大量。今日想到了风险会祸及家人,早之前为什么没想到百姓们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下官知罪。
简宁不敢再多言,匍匐在地浑身颤抖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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