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以后离我远点(1/5)
承包合同很顺利地拟定下来。村委的七个领导全部到场,他们并不去地里搞什么面积丈量,那是大家都知道的数据。就坐在祝老爹屋里闲聊,等着做饭喝酒。丁文东和老余支书还有黄会计三个,对照杨文戍拿来的旧合同,一条条的把细则修改后,重新写了下来。
姚大舅昨天已经定下了基调,丁文东对它修改一番,承包面积写成荒地废弃低洼地林地总计折算为一百零二亩,做得有整有零。承包费由每亩每年七块,提高到每亩每年八块二,和周边村子的标准相当。杨文戍说西边的李庄村的林场,实际上只有三块钱一亩包出去的。这句话老余听见了,装作没听着,和别人胡乱打岔就过去了。
面积,承包标准叫大家很满意,承包期限改为延长到六十三年,丁文东需要支付五万块钱。
合同约定,林场属于村集体土地,不承担任何分摊分派公粮、集体义务工责任,地里产出自己处理,不一定交售到指定粮管所。
合同特别注明一项,在不违反国家法规前提下,农场承包期间属于私人性质,所有经营管理,村里乡里都不能干涉!合同到期,农场有优先续包权!到时的地表附着建筑物,按市价协商解决!
前一句大家都很理解,承包林场是要种地的,梨树肯定要挖掉整地,毁林复耕,这个也可以当做没看见。后面一句,几个人就不明白了。地里长庄稼,还能长出来建筑物?建筑物是什么?不管它了!反正自己也不会再活五十年了!就让下届下下届的人们去协商解决吧!
承包费的结果当然叫村支部无话可说,丁文东也不多客气,说:“没别的意思!以后有什么政策优惠,想着咱就好。不管怎么说,这地里的出产,咱也吃不完,还是贡献了国家,不是吗?”
有了杨文戍之前的那些铺垫,什么话都好说了!
承包人写了四个名字,顺序是祝道绣、姚世全、杨文戍、丁文东。
姚世全就是姚老虎的大名,他知道表妹和表妹夫两个都要走的,很不情愿来做这个农场主。
丁文东悄悄对他说:“借用你的名字是签合同方便些,所有权和你没关系,管理方面我请人来做。等一年,给你安排更合适的工作后,咱们再签个转租协议,就转给我了,哪还用你操心?”
最后结果令丁文东很满意,总承包费五万块,期限为六十三年。特别注明前三年是复耕期,没有费用。双方签字盖章后,丁文东要求老余,让各村组队长签字画押,再拿到乡里司法公证处公证一下,自己就一次付清全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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