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九大斩罪 平台推演(1/3)
天启皇帝正在西苑紫光阁看递上来的两本奏折,一个是袁崇焕弹劾萧震的奏章,一个是萧震收复盖州的报捷奏章。
袁崇焕弹劾萧震九大罪
一、祖制,大将在外,必命内宦监军,萧震虽文臣,但**辽南,军马钱粮亦不受核,一当斩。
这是说大明当时的祖制,大将在外面,必须要受文官监督,文官领军的必须派内廷的太监监军,防止独权**。
萧震就是独权**,不按祖制来,没人监军,而且金州军的钱粮被萧震一人把持,完全不受朝廷监督,更使萧震独断专横,按照明朝律法当斩。
二、以海军衙门之名窃占东番,滥收海税,截流百万之巨,不似人臣,其心可诛,当斩。
袁崇焕不傻,自从萧震和毛文龙打出丁卯大捷之后,他就对金州军的战力大感吃惊,打听到金州军的待遇后,袁崇焕更是吃惊,竟然实发全饷,一点不大折扣,而且比他的关宁军还高不少。
于是袁崇焕回到宁远后就派人到东南一带打探消息,探子虽然没能深入东番,但在福广一带多少还是弄了不少消息,等传回来后,袁崇焕更是惊骇不已。
袁崇焕替萧震估算了一下,海税绝不是每年押解京师的二十万两,起码得有百万两以上被萧震截流,袁崇焕虽然不知道东番具体情况,但并不妨碍他弹劾,毕竟有疑点就行。
三、擅开马市,私通建奴,天启六年九月于始,与建奴互市于归服堡,输建奴布匹等货物不下百万,领军辽南却私下资敌,当斩。
四、擅改军制,私收俘虏、蓄养家丁,金州一军完全不似朝廷军制,实为萧震私军,当斩。
袁崇焕也改过军制,但那是已经报备朝廷的,到义州验功时,袁崇焕就知道金州军的军制不一样,虽然当时金州给的答复是海军军制不同于边军,但现在要弹劾萧震那就是现成的罪名。
而且萧震带着两个近卫营一千多人到宁远和谈,袁崇焕麾下将军都说这一千人不比关宁军将领的亲信家丁差,一个文官养了一千多家丁,这是包藏祸心,当斩。
萧震的近卫营其中一个营竟然全是野女真,虽然萧震说是什么鄂温克族,是什么索仑战士,但都知道那是建奴北边老林子里茹毛饮血的野人,来路不明,也是罪名。
五、剽掠商船,自为盗贼,当斩。
萧震身为朝廷重臣,不保家卫国,竟然当起了强盗,掠夺商船,按律当斩。
主要是萧震为了保证辽东一带北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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