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毛发死了(2/4)
很自然。
但是,周林却感到了不对的地方。
毛发该说的事已经说了,再去杀他,有什么意思吗?
假如洪主任是凶手,毛发说出了洪主任的事。洪主任是不会去杀毛发的。
因为毛发说的只是一面之词。他说看到了洪主任与洋人在一起。洪主任可以否认。这就牵涉到证据的问题。你说我勾结洋人,那你拿出我与洋人交接情报的证据来。
洪主任也相信,毛发拿不出证据。因为他就算看到了,也只是偶然碰上。你让他去拿照相机拍照下来?
那就不是偶然了,那是蓄谋已久。
这样的话,洪主任为什么要杀毛发。
还有,杀人的凶器竟然是一把力行社的匕首。
这不是明显告诉人,杀人的就是力行社的人。
所以,这几方面说明,有人想让周林认为,是洪主任杀了毛发。
法医从屋内出来:“周组长,屋内没有血迹,也没有其他有价值的东西。”
周林给了法医一支烟:“确定了死亡时间吗?”
“确定了,应该在昨天夜晚十点到十二点之间。”
选择晚上作案,天时地利。黑夜会掩盖一切。
等到周林回到站里时,刘洋已经在等着他。
周林将勘察的情况汇报给了站长。
刘洋也认可周林的这一说法:有人想嫁祸力行社的人,从而让人感觉到,是力行社的人杀死了毛发。
“你的看法呢?”刘洋问。
周林说:“凶手也是这样认为的。嫁祸的手法很难隐藏住。所以,我们会认为这是嫁祸。从而我们会将目光看向其他的地方。这是凶手最愿意看到的。”
“那你的意思,真的是力行社的人干的。”
“可能性比较大。一是凶手与毛发很熟。现场没有博斗的痕迹,也一点不乱。更没有发生喊叫。说明他们很熟。”
刘洋同意这头个的观点。
“第二,凶手应该是毛发的长官。”
“你怎么这么说?”
“他们从里屋出来,是毛发开门,并在后面送行。”
刘洋反驳:“长官们出行,都是长官走在前面的。你怎么知道毛发在后面?”
周林说:“不错!杭州的情况是,接客人时,主人走前面,送客人时,主人走后面。”
刘洋被说服了。
周林又说:“毛发的前胸中刀,一刀毙命。凶手是在毛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转身剌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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