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茅坑里的神兵利器(2/4)
揖,闪身而出。
大约两个时辰后,尘埃落定,跑路成功。
【完成心愿,恭喜获得虎蝎帮的全套信息,以及碎云枪的下落】
碎云枪?
吴植直呼好家伙,正好缺趁手的家伙呢,来了!
以铁牛十八抡的特性,必须使用长兵器才行。
而【隐目破境诀】又依赖锋利的武器,这样才能对细微的弱点进行更为猛烈的攻击。
枪,最为适合。
都说月棍年刀一辈子枪,练枪似乎是最难的,但并非如此。
吴植因为要募兵练兵,所以认真了解了一番对于武器的选择。
得出结论,棍确实最简单,而且上手快,抡起来打就行,但杀伤力一般。
枪呢,直接扎就完事儿了。一寸长一寸枪嘛,简单练练就能杀敌。
只不过啊,枪练到后面,用的都是巧劲,使出千变万化的效果很难。
至于刀这东西,太费钱了。
打一把刀的铁,能打四五把枪头。
更何况剿匪是在山里,杂草丛生视野不好,用枪可以探路,也可以攻击藏在树上的敌人。
其实对于吴植来说,钉耙和锄头更为趁手,但实在是太难看,丢人呐。
碎云枪,乃一以天境强者亲自铸就,原本是供徒儿使用的,却因意外被盗。
从此的数百年里,该枪时不时的就会重现一会儿,经了不知道多少人的手,现在居然被山匪获得。
为什么没人抢呢,因为藏的好。
藏在哪?茅坑里。
大茅坑的粪池子最底部,挖开三尺深的土就能找到。
这是当年大当家喝多了酒,与何云龙一起尿尿时,指着脚下发出感叹所透露的。
有了这些个信息,剿匪就胸有成竹了。
牛家村,气氛如同过年。
一千新兵以二十人为一桌,占满了祠堂后面的整块空地。
“吃席啊?”
“是啊,吃席。”
阿贵笑吟吟回答着老乡们的疑问,今天是他最风光的一天。
经吴植亲口任命,他成为了这支队伍的把总,临时的。
自古军权这东西就是最敏感的,虽然那曹明宇似乎不在意,但吴植清楚,这队伍迟早都会被收回去。
别的不说,就以他现在区区典史的职位,就配不上统领千人之众。
所以,这阿贵就担起了责任,帮着带领大家吃香喝辣,然后日夜操劳。
“这匪啊,得慢慢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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