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长安白蛇杀人(1/3)
汉景帝六年二月。
春寒料峭,一场雪刚过,整个长安白茫茫一片。
西汉帝都通往梁国睢阳的驰道上,一匹快马飞驰着。
丞相府有一封调函要火速送到睢阳,调梁国廷尉府廷尉史丁铭紧急赴长安县
京畿区,长安县,县衙治所。
此时已是戌时,天渐渐暗了下来,随之是一轮浑圆的月亮升上了枝头。
按说这夜幕降临,加之寒冷,治所内应该早就静下来了。但此时,整个县衙,灯火通明,各个角落,还安排了专人值守。
即便如此,在这个月圆之夜,夹杂着呼呼的风号和几声渗人的乌鸦哭,县衙内的气氛显得异常的苍白、空洞和诡异。
因为长安县最近不太平。
县衙后附房的正厅,暖炉后面的案几上,鎏金铜羊灯里的烛火也很是应气氛,微微晃着,有气无力,似乎轻轻呼出气息就能将它吹灭。
县右內史严通,这个养得白白净净,水桶腰,大粗腿的县里主事,此刻是神情严肃,面露为难。他望着在厅中央来回踱步的左內史郭亮,不发一言。
长安县作为西汉都城的京畿区,就在天子脚下,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天子自然也非常重视京畿区的管制。
汉景帝二年,天子将京畿区的管制权一分为三,设左、右内史和都尉,共同执掌京都周边的地域。
朝廷上重视,县里面又分工明确,所以在治安方面,长安县向来良好。
可近来两个月,却连续发生了四起命案。
文景时期,大汉施行黄老之道,休养生息,所以从秦末战争,楚汉之争以来对天下的创伤早就恢复了过来,百姓安居乐业,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不可食。
这这样一个稳定的时期,还是在天子脚下,别说四起命案,就算是一起,也会引发舆论。
而且死去的四人皆为长安县的小吏,官吏官吏,官和吏那是分开来的,作为京区,小吏自然很多,长安县的大街上,一砖头下去,就能拍死一片小吏。
可好歹这些小吏也是吃朝廷饭的人,命案对象都是他们,针对性太强了,这是在**裸的挑衅朝廷。
而且这四人都是毒蛇咬伤致死,据多人反应,在案发现场见到一条臂膀粗细的白蛇。
除此以外,非常诡异的是,这四起命案均发生在初一月亏和十五月满的夜里。
这蛇还能挑日子出来害人?
邪乎的命案接二连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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