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六枚金币引起的“血案”(3/4)
解对魔龙谷敬而远之。
“但你让我去魔龙谷找人,也就是你认识那里的龙?”路西法回想起之前莫甘的话,“他们也知道你是谁,你应该和里面的龙有很大的关系,又不是魔龙谷出身,这就有点奇怪了。”
“……实话说,认识或者不认识,都很有可能。”
莫甘的第二次拜访,是在要求极多的龙族族内嘴硬人员再次把瑟希莉娅惹毛以后。这回的理由在于,他们觉得混杂了人血脉的半龙根本算不上龙,这样以人类形态出生,说不定连龙都变不了,完全是个脆弱的人类体质,能变出点龙鳞都算不错。
于是在莫甘七岁那年,在他因父亲粗心给少了零花钱心情分外激动,第一次意外变龙以后,随时准备好“复仇”的瑟希莉娅喜出望外,又把新鲜出炉的小黑龙带了回去。
为了演示人龙混血也能如鱼得水的变身,一生好强的瑟希莉娅当场教学起了《龙族的基本技能》,莫甘甚至是在魔龙谷学会了第一次飞行和变身,也很是尴尬地混了个脸熟。
虽然不知道人族七岁和二十一岁的脸在正统龙族看来区别显不显著,但莫甘非常确定,但凡当时能在魔龙谷激情吃瓜的龙族群众,一定对“莫甘·格兰德”这个人类名字印象深刻。
毕竟魔龙瑟希莉娅在自己的老家像个社交恐怖分子,让莫甘不由得想起上辈子看的《狮子王》。自己近似于年幼时被捧起来的辛巴,瑟希莉娅这个亲妈仿佛那只捧起幼狮的猴。
但过去终究是过去,发觉话题因为自己一句话被拐到了魔龙谷,自己也一直在交出信息,沉浸于“坦白从宽”之中,莫甘掩饰着尴尬咳嗽了一声,把话题又拐了回去。
“所以莱斯图斯阁下,您应该也能理解,我们龙族对金币的执著其实和与量没有太大的关系,仅仅是一种爱好的特征。因为钱财不是生存的需要,作祟的不过是占有宝物的**。”
他亦是如此。
又或者说,在同时也对财富本身执迷不悟的情况下,莫甘有着更全面的金银财宝占有欲。
失去一个自己好不容易找到且渠道上可以给予的重量级筹码,路西法又一次皱起眉头。
“但我不会毁约。”莫甘叹了口气,“这一点你可以放心。虽然我不觉得我有‘杀死你’的实力,不能达成你的目的。但就算是一种试用,我也会尽我所能,做到最好。既然是一次‘谋杀’任务,你想要确认我具备哪些你暂且看不出来的能力,也都可以提出。”
莫甘·格兰德向来言出必行。
这么把一位尊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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