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关键人物(3/4)
又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阿水,然后缓缓的向我们讲述了一段悲伤而又动人的故事。
是他和阿水的故事。
当年阿水一个人离开了偏僻的山村,来到繁华的都市打工。
女道士对此也曾经调查过,但是她没有查出来的是,阿水并不是自愿离开家乡的。
她的父母为了800块钱要把她嫁给村里最有钱的屠夫。
那个屠夫40多岁,满脸横肉,脾气暴躁且有暴力倾向。
之前娶过两个老婆,都是受不了他的家暴,自杀了。
阿水很害怕他,见到那个男人都吓得双腿发抖,别说嫁给他了。
所以,在一天夜里,她趁着父母不备偷偷的跑了。
这也是为什么,后来阿水出事之后,她的家人没有报警的原因,因为她的家人根本就不在乎阿水的死活,甚至有点恨阿水,因为她跑了让他们少得了800块钱。
可是逃出来之后阿水的日子并不好过,她一个人无依无靠,那时候她还不到18岁,属于未成年,很多地方都不敢收童工,所以她很长时间找不到工作,只能去乞讨。
晚上她睡在公园的长椅上,差点被一个流浪汉给欺负,从那以后不敢到公园去,只敢在破洞的桥洞里过夜。
历经周折,终于有一个好心的餐馆老板收留了她,阿水有了一个落脚之处。
餐馆的对面有一个工地,很多工人干完活之后就会到餐馆吃饭,其中就有王启明。
当然那时候的王启明并不叫王启明,他叫王小明,也并不是企业家,而是一个同样来自贫困遥远山村的苦劳力。
他比阿水大了两岁,19岁了。
因为经常到阿水所在的餐馆吃饭,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熟悉了,慢慢的就相爱了。
同样的出身让两个人同病相怜,有着很多共同的话题。
王小明之所以出来打工,是因为家里有一个常年要吃药的母亲,还有两个年幼的妹妹,他的负担很重。
所以他没日没夜的干活,可是到了年底,工头却卷钱跑了,他一分钱都没拿到。
而阿水所在的餐馆也倒闭了。
两个人无家可归。
他们手牵着手,流浪在每条大街小巷。
他们没有钱,自然也就没有住的地方,连一日三餐都成问题。
他们看着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的豪华轿车,眼里满是羡慕。
他们看到包子店刚出笼的热气腾腾的大包子,馋的咽了咽口水。
实在走投无路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