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杀人诛心(1/3)
“我有个同学,上学的路上看到两只狗打架,于是好奇凑了过去,结果就被两只狗咬了。”
杨凡缓缓说道。
两个熊妈对视一眼,不知道杨凡到底什么意思。
杨凡继续说,“后来狗主人就赔了我同学1万,一只狗5000。”
杨凡说罢看着两个熊妈。
“你少含沙射影,拿我们孩子和狗比!”
“我只是给你们打个比方,要是你们连5000都赔不起,不是狗主人都不如了。”
杨凡笑着说道,随即又收到了两位熊妈的不少积分。
周围的人都听出来了,如果两个熊妈不各赔个5000块钱,她们就属于养孩子不如养狗系列,养狗的都还愿意为自家狗的行为负责,她们却不愿意为自家孩子的行为负责。
“你那同学被狗咬了,是受伤了,这姑娘压根就没受伤。”
傲慢的熊妈辩解道,心虚的熊妈也附和道,“孩子还小,就做错这点事,竟然要我们赔5000块钱,这是什么道理。”
回想以前,自家熊孩子也经常惹事,让其他大人不痛快,但每次都因为孩子还小,三言两语就化解了,什么时候赔过钱?而且一开口就是5000。
熊妈是绝对不愿意掏腰包的,越想越觉得是杨凡小题大做。
“什么道理大家心里都明白。”
杨凡仰起头,并不打算妥协。
姜小玥虽然没想过问她们要钱,但既然杨凡这么做了,她也不反对。
她刚才确实是被吓到了,并且,如果没有杨凡在现场,她可能就已经被泼个重度烫伤了,不过,没有杨凡,她估计也不会到这里。
也许不是她,就是另外一个姑娘。
总而言之,杨凡的要求一点都不过分。
“就是没受伤,才只要这么点,如果受了伤,就不仅仅是5000能了事了。”
老板在一旁劝说两个熊妈,想让二人掏钱了事,毕竟自己生意还要做,所有人围着看热闹,不吃饭是什么事儿?
委屈的服务员也认为,这位少年虽然有些得理不饶人,但要求其实并不是很过分。
吃过熊孩子亏的围观群众们都觉得让熊妈赔钱可以理解,是他们以前想干却没能干出来的事。
谁让他们要脸面,死要面子活受罪,不如这个年轻人这么直接。
当然也有些人不站在杨凡这一边,认为要5000块钱实在是太多了。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要脸,这么点小事你好意思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