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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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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随风在宫墙上漂浮,隐约还能看见即将要冒出的芽尖。

闻见春风吹又生的气息,宋知想起了《锦州杂记》中所描写不同地域的风光,还有些疆域四季常春,有些则依靠河流湖海而生。

这些她都想去看看,而不是像如今这样被桎梏在这四四方方的囚笼里。

她一步一个脚印走在这冗长的宫街里,试图用脚印来衡量她后半辈子的孤独岁月。

冬日已过去了大半,春风刮在皮肤上还有些凉意。

漪澜殿的用香前些日子就被换了,宋知从不在乎这些精致的脂粉,都是随着青玥的喜好来布置,现下还觉得有些舒缓身心的作用。

“司典礼仪流程我都看过了,按照以往的弄就是,只不过我还想再放些糕点,单独放在公主的桌案上就可以了。”宋知微蹙着眉,感觉再增加些都不够多。

朝瑰比她小上四五岁,比宋知的姊妹们都要小。

无论是大漠也好,还是锦州也好,男尊女卑始终都是不变的话题。

男子就代表着权利、财富,在大漠那种物资稀缺,资源匮乏的地方,男子更成为了尊贵的象征。

为了生下儿子使出各种方法,哪怕生下了七八个女儿,也还是没有浇灭对生儿子的渴望,反而还要将生不出儿子的怨恨撒在女儿们身上,而往往对生子渴望成痴的一般都是女性自己,是她们自己将自己绑在了那无穷无尽的深渊里。

宋知和朝瑰都是幸运的。

朝瑰出生在先帝的晚年,那时肃亲王赵以泰和赵以宸已经能自由出入天圣殿与先帝一同商讨政事,自然就不需要再有个儿子锦上添花。

反而朝瑰的出现唤起了先帝那慈祥的父爱,她所获得的荣宠宫中无人可比拟。

因至今依旧不明的缘由被赶出了家门,以致于宋知在荒漠了流浪了八年,但她有个快乐的童年,直到她弟弟的出现才彻底将那温存击破。

宋知对朝瑰,有种莫名的亲近感,在很多时候宋知都将她视作亲妹妹,也或许是宋知与那些妾室的庶妹相处甚好,总是习惯性的照顾比自己年龄小的,又或许这也是一种特殊的缘分。

即使她知道朝瑰金银财宝样样不缺,她还是希望能让朝瑰在这冷冰冰的宫殿里感受到一丝家的温暖。

司典大仪开始前夜,宋知怎么也睡不着,在床上翻来覆去,最终在天还未亮时就洗漱起身。

“娘娘怎么起得这样早,现下才四更天,再睡会吧。”青玥端着铜盆,看着宋知眼下的乌青,希望能劝她多睡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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