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漫漫其修远(3/5)
宋人一般不吃肉,因为猪不阉割,味道腥臊且干柴,但张哥用的猪肉则是用四个月的小猪,配上面粉和鸡蛋液,两面金黄的样子,隔壁小太监都馋哭了。
而之后张哥还做了一碗鳝鱼羹,里头细嫩的鳝丝入口爽滑,鲜香美味。
赵祯一顿饭下来啧啧称奇“那愣子真是奇怪,早餐就叫人吃些肉食,也不怕倒了胃口。”
此刻公主赵蓉也是刚好吃完,她昨天就觉得奇怪,昨日那顿饭菜都不是什么特别的东西,但吃起来却是异常的开胃,一碗浓汤拌着饭呼噜噜吃完,虽极不文雅但却让人无比舒适,而那酸酸辣辣的汤加上辣得人心慌的小菜搭配起来更是让她这阵子的萎靡不振一扫而空。
所以听到父皇一口一个愣子的叫着,倒也是起了好奇“父皇,您说的那个愣子是谁啊?”
赵祯哦了一声,笑着将昨天怎样遇到那个愣子的事情都说了一遍“这愣子真的是可惜了,文采好,写得一手好字,长相周正,体面干净,还能做出这能让你满意的餐饭,但说气话来却是个愣种风头,一句话便能让人气得七窍生烟。”
听到这样的趣事,赵蓉笑得咯咯作响“还有这样的奇人?我倒是想见见他,问问他是怎么就能歪打正着治好我的病的。”
“去,将那愣子喊来。”
赵祯嘱咐一声,然后等屋里只剩他们父女二人时,将那三份练字的字帖都拿出来放在赵蓉的面前“蓉儿你来瞧,这般文采气概,看得我是满腔的热血,只可惜……唉……”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赵蓉念了几句之后,却也不免长叹一声,不由得有些黯然神伤了起来。
但当她看到张哥写的兰亭序跟滕王阁序时却又是眼前一亮“父皇,这字看上去像是个练了二三十年的人写出来的,既得了颜体真传又不做奴书,有自己的笔锋。当真是一手好字啊,父皇这个愣子多大年纪?”
“嗯,比你大上一些,十**的少年。”
“十**……”赵蓉闻言,突然愣了一下,然后才咯咯笑道“那可真是个奇人了,要换成寻常十**的少年郎,见到父皇恐怕都不敢抬头吧,可是他却能满口胡言乱语。”
“还不怕死呢。”赵祯也跟着笑了起来,摇头道“若他不是个愣子,还当真是蓉儿你的良配。”
赵祯喜欢这个小女儿,不光因为她是最小的孩子,老来得子。更是因为这个女儿从小就天资聪慧,善解人意,其他儿女见到他都毕恭毕敬,唯独这孩子天生就没有那种疏远感,跟她相处时是赵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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