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吃肉(2/4)
儿这么大方,我看锅里可都没别的配菜,全是大块的肉,这一顿可不便宜。你这个一毛不拔的,今个儿这么照顾人家生意,莫不是看上了人家?”成世亮调侃道。
“别胡说,人家仇姐哪看得上我?”
黄荻下意识反驳,身体却微不可察地僵硬了下,旋即才反应过来似是掩饰地说道“走走走,咱们今个儿可是好运气,刚开锅的。”
黄荻的异状,只有最近的方临有所察觉,不由瞥了他一眼。
‘按理来说,黄荻的活计体面,每月收入不错,追求这妇人倒也不算高攀,可他似乎……有些自卑?’
店里另外三个伙计,成世亮相对最好,家里开小吃店的,卖烧鸡等,家境宽裕,因此上过几年学堂;柴一苇听说家在府城边下面的村里,不怎么好,也就有个刘掌柜这般的远房娘舅,才能进入轩墨斋;黄荻倒是不知道,没听说过,不过按成世亮的说法,‘几乎没见花过钱,比柴一苇还抠’。
这些都是相处下来慢慢知道的,方临思维发散地想着,跟了过去。
“仇姐,我们四个一人一次。”黄荻笑着递过四个铜钱。
“荻子带朋友来啦?好嘞!”
仇娘子收了钱,一手掐腰,一手拿着勺子敲了下锅边“我这儿规矩,一个铜钱夹一筷子,不能搅,不能换,夹出来什么全看运气。”
“不是,就一筷子,这就是你说的吃肉?”成世亮不满地看向黄荻。
方临也明白了,原来是这么个模式。
这仇娘子从市井搜集一些部位比较差的边角料,如猪肉大骨头,鸡啊、鸭啊的翅膀、屁股等等,添些卤料混在一起煮。
这般的纯肉,自然不是一人一大碗的卖法,那般,穷苦人吃不起,富人看不上。
这里的模式是,一铜钱夹一筷子,若是夹到大块带肉的骨头,稍大块好一些的肉,那自然是赚了;若是鸡翅膀、鸭翅膀啊,也不算亏;若是鸡屁股、小块的肉皮等,那就是赔了。
“你就说算不算是请吃肉了吧?”黄荻脸上带着得意“这还得看你本事、运气,俗话说,一筷子吃肉,一筷子骨头都啃不上,这不比寻常吃饭来的有意思?”
成世亮哑然,还真是吃肉,虽然只有一筷子,但也算是吃上了。
“行,不和你计较,我还奇怪,平时那么抠搜,今儿咋大方了?现在才明白,这才是你么!”
他倒也大气,认了赌约,然后说了句‘我先来’,挽起袖子,先一步上前,看着汤底中的阴影,一筷子夹起一块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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