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商业帝国从几平米办公室开始(1/4)
第二个选择,就是以n机构的形式签约张汉冉。
n机构说白了就是网红的经纪公司。
市场上n公司签约,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资源型的,你跟我签约,我用资源、流量去捧红你,去帮你做人设,帮你营销。但同样的,限制也很大,一般抽成70%,甚至是80%到90%归公司。
第二种,广撒网模式,你跟我签约,签约之前,我许诺给你什么样的资源,但这些都是口头支票,先把你骗进来签了卖身合约再说。
往往是一个经纪人带着几十个小网红,平常根本见不到面。一开始许诺的各种资源也没有。
全靠你自己发展,没火也就罢了,养你不需要几个钱,基本工资而已。
但是一旦火了,你就成了公司的摇钱树,会拿着一开始不平等的合同去限制你。
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比较民间的n公司,有志于做网红的,大家坐到一块,一起头脑风暴,一起创作。
第三种不予考虑,前两种,可以说限制极大。一旦成名了,想要出来,不死也要脱层皮。
一是你苦心经营的账号没了,二是天价的违约费。
就拿比较知名的网红来说,翔翔大作战,李子柒,在下折叠等,都遇到过n的坑。
在这件事情上,成轶一点都没有坑张汉冉。
首先,张汉冉完全是由成轶一手捧红的,如果张汉冉选择不跟成轶签约的话,成轶白送她一个账号,还承诺附送三条点赞过五万的短视频。
她完全可以靠这个起家,几年之后,至少是个百万级别的网红。
如果跟成轶签约的话,成轶承诺给她一笔签约费,这在别处是想都不用想的。
二是,利润抽成压低到了30%,丰厚到了极点。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成轶脑海里火爆的题材数不胜数,足以支撑起张汉冉成为全网数一数二的女网红。
唯一的限制条件,仅仅是账号属于成轶,但是账号的运营本来就是成轶做的,就相当于开了个节目,请了张汉冉当主持人而已。
如果将来张汉冉想走的话,她可以拿钱赎回账号,也可以拍拍屁股直接走人,到时候以她的名气重新起家也不是难事。
无论是哪种选择,成轶都可以接受,因为本质上是,他是在报答张汉冉。
只是第二条是在报答的基础上,在商言商。
吃完饭以后,张汉冉还没想清楚,成轶也没有催促,只是先让其想个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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