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沙漠之鹰与手里剑(2/3)
派往非洲分部的人都不算少,但这里很多地方交通不发达,面积又大,很难方方面面都兼顾到的。”
“老大,你能给我发把枪吗,我害怕。”路明非看着小包里漆黑的手里剑,这可不是适用于随时会发生战争的地方的武器。
“当然,这是你的。”恺撒又掏出一把格洛克递给路明非:“如果真的发生枪战,还得靠你火力掩护。”
“怎么又是格洛克……”路明非嘟囔着。
“什么?”恺撒问。
“没什么没什么。”路明非接过格洛克,和恺撒一起往各自的手枪弹匣里装填一种弹头部位呈现诡异深红色的子弹。
这是一种名叫“弗里嘉子弹”的炼金装备,弗里嘉是北欧神话中主神奥丁的妻子,她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光神巴尔德,让世界万物起誓不伤害光神,所有东西都发誓了,所以即使投枪投向光神都会自己避开。
这种炼金弹头击中目标时,会迅速粉碎汽化不会伤害到人,只会留下血一样的痕迹,里面混有的微量麻醉剂会让人立刻昏迷。这也是学员们外出公干时的必备道具,混血种们只有在对阵龙族时才会起杀心,其余时间他们大部分都不太张扬。
“到了酒店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换上防弹衣,被不长眼的流弹击中可不是闹着玩的。”恺撒把手提袋甩给路明非:“里面还备了一支aw狙击步枪,以及楚子航的‘村雨’。诺诺的话,我为她准备的是一柄柯尔特手枪,等她来了你们交换也行,总之交给你保管了。”
“得令。”路明非紧紧抱住了胸前的背包,无论是冷兵器还是热武器,此刻都能给他莫大的安全感。
……
“糟糕的品味。”恺撒仰头,看着车窗外的一栋刷着淡橘色油漆的五层建筑,这就是他们即将入住的酒店。
“在这里可算是很不错的酒店了。”欧萨斯笑着说:“我们得从后门进,前门有安检,你们过不了的。”
“好。”恺撒应了一声,从兜里抓出一把美金塞给欧萨斯。
路明非坐在车内,看着欧萨斯把美金分出一半递给了后门的保安,然后向他们打了一个手势,示意可以进酒店了。
进酒店后绕路来到前台,在恺撒出示护照之后,他们从前台的工作人员那里领到了一枚304房间的钥匙,直奔三楼。
“302,303……有了有了,这里。”路明非一马当先,用钥匙拧开了木门上的锁芯,一间二十平米左右的双床房映入眼帘。
“有厕所,有热水壶,不错不错。”路明非把装有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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