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老将闻讯惊坐起(1/5)
三十骑不再追、逃,而是分据两地,各占了一条小丘。
突听一声呼哨,两队齐齐的一催马,朝对方冲了过去。
只会骑射的只能称之为骑兵,而唯有敢冲阵者,才能称之为突骑。
为何公孙瓒能名声大噪,能以县令(涿县)之职,都督幽州诸北郡边事?
只因他与麾下三千皆为突骑,最喜短兵相接,以突骑破阵,勇不可敌,打的乌桓与鲜卑人闻风就逃……
也由此可见,耿义等人的骑术确实突飞猛进。
但等战马越奔越快,两队兵卒大都松开了缰绳,以双手持矛,畜势待刺。
令郭景难以置信的是,许多骑兵的屁股竟离开了马背?
他像傻了一样,喃喃自语:“这不科学……”
“噗”的一声,耿成当即喷出了一嘴口水。
也不知自己何时说过的话,却被郭景学了去。学了也就罢了,他竟能琢磨懂代表的是什么含义?
也是个人才……
只练了两三个月,所以只练了这两样。再者骑兵的战术本就乏善可陈,再变也变不出花来。
看两队一错而过,耿成便招了招手,一阵马蹄轰隆,耿义等人奔到了耿成面前。
骑队越来越近,郭景的眼睛也越睁越大,最后更是迫不及待的跳下马迎了上去。
不等战马停稳,他猛的抱住耿义的靴子:“我道尔等为何能悬股于马背之上,原来靠的是这个……这是何物?”
乍一看,耿义的靴子之外好似又套了一双木鞋,不过极为简陋,四处露风。而后又用皮索系在马鞍上,很是轻便。
耿义看耿成点头,低声回道:“马蹬!”
郭景从六七岁就开始骑马,练马术,日夜不缀。不夸张的说,他对战马的熟悉程度绝对胜过他夫人。
所以稍稍一琢磨,他就反应了过来。
就是因为有马蹬,耿义等人才敢腾出双手开弓。那前队奔逃至半途,才敢拧身回头放箭。
更是因为马蹬,耿义等人才能双手持矛,更能悬股于马背,以便于更好的蓄力突刺……
他记得更清楚:初识耿义等人时,五十耿氏部曲也就是“会骑马”的程度,与“骑兵”两个字的边都不沾。
而前后不过三个月,骑射之术却比苦练了六七年的郭振(郭氏部曲)等人还要娴熟?
以斑窥貌,岂不是说,只要耿成能召来丁卒,哪怕是一群流民。再买来战马,只需三四月之功,自己就能练出一支精骑?
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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