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迷途少女(1/4)
荒野,灵沼村外。
此时已是深夜,大地上到处飘荡着血红的眼瞳。潜藏在暗影里的究竟择人而噬的野兽还是蛊惑人心的妖魔,只有那些流浪在外的拾荒客知道。
“快点,爷爷,再跑快点!”
一位黑发姑娘在荒野上狂奔着,秀腻的脖颈间渗着细汗,唇间泛起细密的喘息。白皙修长的双腿灵活地翻越地面上的残垣断壁,柔顺的长发随着夜风披散在肩头。
每跑几步,她就关切地回头看一眼跟在自己身后奋力奔跑的老者,那老者瞧着已有古稀年纪,一把老骨头哪里经得起这种折腾,早已气喘吁吁,脸色煞白,眼瞅就要支撑不住倒下。
但他不能倒下。
在二人身后的重重黑影里,闪烁着数十对嗜血的眼神。
那是荒野夜晚中的“夜潮”——一到夜晚,无数妖兽从暗夜里走出,如潮水般无穷无尽。
姑娘名叫庄曼,今年十九岁,是荒野上的猎人。她从小和爷爷庄年一起,在东边十里石林外的拾荒客聚集地“千石寨”生活。
那里虽然不富裕,但也算是一个落脚之处。
对于那些无家可归的拾荒客来说,当真是将脑袋别在裤腰上过日子。他们身无长物,以天为被,以地为床,若是路遇破庙,便进去住下。他们靠着捡来的残刀断剑,去和荒野上的妖兽搏杀,打赢了,吃肉饮血,打输了,再入轮回。
若是有幸捡到些修仙界大战前的好东西,譬如一颗成分不明的丹药、一片残破的灵石碎块,这些亡命之徒会毫不犹豫地服用——说不定就能逆天改命,从一介流浪者晋升为锻体期的修士。
他们所向往的,便是庄曼这些被营寨接纳认可,可以居住在聚集地里的人。他们不再是“拾荒客”,而是有了新的称呼——“猎人”。
说起来,猎人们每日的工作也是到荒野上去猎杀妖兽,但他们拥有营寨的支持,可以租赁或者购买些基础的刀剑、护甲,还能组成队伍,无论是猎杀的成功率还是安全性都要远远高于那些各自为战的拾荒客。
最重要的是,猎人们不必在荒野上度过危险的夜晚。
每到晚上,血月升起之前,猎人们便会成群结队地返回营寨,将猎到的野兽带回来,拿到营寨中心的空地上,那里整夜整夜地燃着篝火,既可以为这些归来的猎人暖暖身子,又能起到驱逐妖兽的作用,不过最令猎人们满意的是——这里可以烤肉。
能够生火,是营寨强大的象征,这说明寨子里至少有一位锻体期九层以上的修士坐镇。锻体期九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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