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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说剑(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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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百兵之首也。战国时期的人,在穿衣打扮方面自有其特殊的习俗,特别明显的一项就是佩剑。《礼记·玉藻》记载说士人“必佩剑”,佩剑和佩玉作为君子的象征风靡天下。

在赵国更是如此,这一路上过来,明月见道旁有许多行人,除了穷得买不起剑的庶民外,那些鲜衣怒马的贵族子弟,单衣布履的士人,甚至连衣服文采的商人,都随身佩剑。

剑就像是男人的第三条腿,没带剑,你都不好意思出门跟人打招呼!

玩剑的人一多,在带动铸剑行业之余,也滋生了一批以剑术闻名诸侯,以此博名得利的剑师、剑客。

“赵国上下,从大王到庶民,无不好剑如命,故而许多韩、齐剑客都汇聚于邯郸……”

按照舒祺的说法,这股风气,其实还是明月的“父亲”,赵惠文王带动起来的。

“当年先王喜好剑术,击剑的人蜂拥而至门下为食客,多达三千余人,他们在先王面前日夜比试剑术,死伤的剑客每年都有百余人,最还是太子以千金的代价,请来楚国的阳陵君庄辛劝说先王……”

仔细一想,这件事明月也有一些印象,那几年间,出入赵王宫的剑客的确如过江之鲫,好在赵惠文王主要是在邯郸北面的行宫从台玩剑,而太后则携儿女住在凤台,不用见这疯狂血腥的场面。

“而且,这应该是《庄子.说剑》里的内容啊,但舒祺口中所说的人,却不是庄周,而是庄辛?”

明月暗暗腹诽,看来那一篇与庄子风格大相径庭的篇目,果然是乱入的。想想也是,以庄子那视诸侯为路人,视名利为腐鼠的性格,宁可坐在潭水边看着乌龟鱼儿发呆,也不会来赵国管这鸟事。

此外,他才不相信他那位色厉内荏的王兄能做出这种事,八成是当时太子身边的幕僚亲信的建议吧,不过到头来,这也成了赵王丹的一大政治资历,只是不知道,能说服那任性太子如此做的人,究竟是何方高明?

因为也是好剑之人,舒祺说起那段往事,十分神往:“庄辛见到先王后,说他自己的剑术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但又说,这是小术,是庶人之剑,他还有两种剑术要献予先王,分别是诸侯剑和天子剑!”

庶人之剑,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剖肝肺。此庶人之剑,与斗鸡无异,一旦命尽气绝,对于国事就什么用处也没有。

诸侯之剑,以智勇之士为剑锋,以清廉之士为剑锷,以贤良之士为剑脊,以忠圣之士为剑谭,以豪桀之士为剑夹。此剑挥舞起来,旁若无人,上法昊天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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