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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太白剑仙的争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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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倾城手执狼毫,眼眸中皆是被文墨中的豪迈所倾倒。

黑白文墨之上,是一位身穿白衣的剑仙左手手持葫芦,右手手持长剑。

剑仙正在畅快长饮,一副豪迈至极的潇洒。

而那剑仙的容貌,竟是念诵这首诗词之人。

林墨!!

慕倾城忽然莞尔一笑:

“我终于明白,为何姐夫你会取太白剑仙这个名字了。”

“太白太白,白到了极致,就是墨!!”

她缓缓抬头,望向了林墨:

“姐夫,我说的可对!?”

“不,太白剑仙,小女子可有说错!?”

(⊙⊙)…

林墨微微一愣后,很快摇了摇头:

“别胡思乱想。”

“这首诗真不是我作的,这就是太白剑仙的执笔。”

“我不过是恰巧借用了而已!”

“呵呵呵。”慕倾城轻笑了一声:“姐夫,我懂。”

“姐夫依然处于危险之中,还是喜欢低调为人,倾城懂的。”

“但太白剑仙之名,你的确是配得上。”

你懂什么啊!

从你的话语中看,你根本就是完全不相信我。

林墨心中轻叹,却没有再做过多的解释。

解释了也没有意义,慕倾城不会相信的。

还是将这首诗完成了吧。

“倾城,我们自“千金散尽还复来”,继续将这首诗词先写完吧。”

林墨如此所言,却令慕倾城微微摇了摇头:

“不,姐夫,我们不必写了。”

“太白剑仙这半首诗,已经足够凌驾于众生之上了。”

“不仅仅是大雍之地,哪怕整个世间,也没有人能够胜过这半首诗。”

“有了这半首诗,天下第一才子之名已是姐夫你的囊中之物了。”

“姐夫不想担负盛名,倾城也不想过于出彩,剩下的半首诗,我就不写了。”

一旁的蒋璐瑶亦是走了过来,望着宣纸之上的文墨连连叹道:

“倾城说得有道理,连我这种沙场妇女都听得出来,这首诗是多么的大气豪迈。”

“我还听出了一句话,珍惜当下,莫要错过了才来后悔。”

“太好了,真的太好了!”

忽然。

她反应过来,低头望了望慕倾城那迷离的双眼:

“你就算了。”

“你的当下不在这!”

“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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