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太白剑仙的争夺!(1/8)
慕倾城手执狼毫,眼眸中皆是被文墨中的豪迈所倾倒。
黑白文墨之上,是一位身穿白衣的剑仙左手手持葫芦,右手手持长剑。
剑仙正在畅快长饮,一副豪迈至极的潇洒。
而那剑仙的容貌,竟是念诵这首诗词之人。
林墨!!
慕倾城忽然莞尔一笑:
“我终于明白,为何姐夫你会取太白剑仙这个名字了。”
“太白太白,白到了极致,就是墨!!”
她缓缓抬头,望向了林墨:
“姐夫,我说的可对!?”
“不,太白剑仙,小女子可有说错!?”
(⊙⊙)…
林墨微微一愣后,很快摇了摇头:
“别胡思乱想。”
“这首诗真不是我作的,这就是太白剑仙的执笔。”
“我不过是恰巧借用了而已!”
“呵呵呵。”慕倾城轻笑了一声:“姐夫,我懂。”
“姐夫依然处于危险之中,还是喜欢低调为人,倾城懂的。”
“但太白剑仙之名,你的确是配得上。”
你懂什么啊!
从你的话语中看,你根本就是完全不相信我。
林墨心中轻叹,却没有再做过多的解释。
解释了也没有意义,慕倾城不会相信的。
还是将这首诗完成了吧。
“倾城,我们自“千金散尽还复来”,继续将这首诗词先写完吧。”
林墨如此所言,却令慕倾城微微摇了摇头:
“不,姐夫,我们不必写了。”
“太白剑仙这半首诗,已经足够凌驾于众生之上了。”
“不仅仅是大雍之地,哪怕整个世间,也没有人能够胜过这半首诗。”
“有了这半首诗,天下第一才子之名已是姐夫你的囊中之物了。”
“姐夫不想担负盛名,倾城也不想过于出彩,剩下的半首诗,我就不写了。”
一旁的蒋璐瑶亦是走了过来,望着宣纸之上的文墨连连叹道:
“倾城说得有道理,连我这种沙场妇女都听得出来,这首诗是多么的大气豪迈。”
“我还听出了一句话,珍惜当下,莫要错过了才来后悔。”
“太好了,真的太好了!”
忽然。
她反应过来,低头望了望慕倾城那迷离的双眼:
“你就算了。”
“你的当下不在这!”
“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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