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仗义多是少年(2/3)
程感到质疑,这未免也太草率了一些,小孩的耳朵并非地上那人所割,真正割耳朵的早就逃之夭夭,这应该算是两个案子,看现在官兵的态度,似乎是不想管小孩的事。
“你们不去抓残害这小孩的人?”朱廷问道。
手持饕餮棍的官兵头目一副不想过多掺和样子:
“什么割耳朵割鼻子,你们在城里用火药杀了人,要抓自然抓你们。”
“那为何我们都要去?依大明律,只有主犯才要去,且是地上之人行凶在先,依照先后次序来说,你们要先抓那割耳朵的,再来定我们的责。”
朱权对大明律法很熟悉,说起来一套一套的,围观的百姓听后点头赞同。
官兵头目则无所谓道:
“呵,你们想抗命?”
“你叫什么名字。”朱权已经对他很是不满了。
官兵头目道:
“你管我叫什么,去公堂再说!”
小孩身上那股子余劲耗尽,已然力竭,摇摇晃晃拦在路中央:
“人是我杀的,要抓来抓我。”
官兵看都没看他一眼,谁曾想小孩发了狠,吼道:
“你耳聋不是?”
“跟你个小孩多说又有何益,地上那人是死是活我们不管,抓的是放火药之人。”
“地上这厮要杀我,我才弄死的他,不抓这厮的同伙,反倒抓好人,你们算什么官府。”
官兵头目皱起眉,一脚把小孩踢开:
“少他妈多管闲事,等等连你一并抓了。”
小孩不肯,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上前抱住官兵的腿,朝朱廷他们大声喊道:
“你们快走!”
他个子矮小,被官兵正踢伤口,鲜血又一次汩汩而出,依旧一声疼不喊。
小孩彻底打动了朱廷,前世他没有子女,倒有个小自己十岁的表弟,小时候也是像他这般侠义,奈何命运多舛,患了个治不好的绝症,十六岁就草草赴了黄泉。
再仔细看,小孩眉眼跟弟弟年幼时有三分相像,朱廷尘封的记忆一下苏醒,起了恻隐之心。
他上前摸了摸小孩的头:
“你叫什么名字?”
“我爹姓赵,没来得及给我取名就死了,我自己给自己取了赵子龙。”
“那你以后就叫赵剑书了,十八叔,给他谋个去处。”
朱廷直接给小孩取了名,意味着赵剑书将来都要由他负责,这是一种承诺,也是一种欣赏。
朱楩本不想管,虽说人是他炸的,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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