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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胡商马赠爱马人(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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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级的养马场,将养马的生活方式带入了南方。

朱元璋就在凤阳出生,在他家不远处,就设有大元官办的多个马场。朱元璋天资聪颖,又从小流浪江湖,耳濡目染之下不仅练得一手好搏克,更学会了蒙古人的养马骑马之术。

可这些懂马的本事,尴尬的来由,要怎么和这些承平日久的宋人分说?

想到这里,朱元璋更是对宋徽宗的**堕落,不修武备,滥用奸臣,贪污成风恨得咬牙切齿。

朱元璋动了动嘴唇,话到嘴边,却化作一声长叹,吟了一首杜甫的《房兵曹胡马》。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杜甫的《房兵曹胡马》是传世名作,爱诗爱马的贝应夔自然是听过的。诗中描绘一匹神清骨峻的千里马,来表达自己想要驰骋风云的远大理想。

贝应夔一听便明白朱元璋要表达的意思,就当朱元璋是个郁郁不得志,想要上阵杀敌的富家子弟。那么他知道些相马之术,兵法阵法之类的知识,倒也正常。

想到这里,贝应夔也是感慨万千,心想自己的祖先贝利萨留名震东罗马,而自己平生最大的理想,就是打造出一支超越祖先的铁甲骑兵来。

可如今奔波半生,自己却只是个四海漂泊的贩马商人,别说超越祖先了,就连领兵打仗的机会都没有。

贝应夔叹息命运不公之余,也对有同样境遇的少年好感大增。

想到这里,他干脆把【银蹄踏烟驹】的缰绳解了下来,递给了朱元璋道:

“小兄弟谈吐不凡,小小年纪就懂诗懂马,以后一定大有作为,既然今日有缘以诗会友,我就把这匹【银蹄踏烟驹】送给你好了。”

众人闻言顿时一愣,宋朝缺马,一匹好的军马起码要卖20贯,相当于30亩地,是一笔巨款了。

而这匹【银蹄踏烟驹】更非普通的军马,这可是从大宛千里迢迢运送过来,百里挑一的名马!就凭这等遥远的路途,船上颠簸都不掉膘的养马技术,和有价无市的稀有程度,甚至可能卖四五百贯以上!

但这贝应夔竟然就因为几句话,几首诗就把这么难得的一匹好马送出去了,怎能不令人震惊?

“感谢这位哥哥好意,这马我也确实喜欢得紧。但常言道无功受禄寝食难安,我不能白要你的马。”

朱元璋虽然心动,但终究还是没接过缰绳。可贝应夔却依然不肯放弃,对着朱元璋劝道。

“这匹【银蹄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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