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越狱进行时(2/3)
住人的下水道。
是的,圣洛潭市也是有下水道的,而且根据肖申克的勺子的判断,还很宽敞,只是想要抵达那个地方,冯雪就必须挖出一条长达十五米的通道。
冯雪的肩宽为43cm,哪怕是让他趴着前进,也需要挖出接近十二立方米的土石,而用这只小勺子,每秒能挖出1立方分米的土块,都是冯雪手速惊人了。这么算下来,哪怕冯雪一直以最高效率挖掘,也需要接近四个小时,才能成功脱逃。
明白自己的时间不会太多,冯雪顾不得肋下还在流血,只是用刺客的技巧挤压伤口,临时止血后,便挥舞着小勺子开始挖了起来,比起安迪十几年才挖穿一面墙的小锤子,这只勺子简直可以用挖洞神器来称呼。
坚硬的混凝土与砖石就仿佛冰淇淋一般软绵,几乎不用什么力道,就能挖出一块,甚至连切割的声音都小的可怜,这些天的时间,冯雪早已规划好了挖掘路线,一条斜向下,可以将土石推向后方的隧道很快就在他高频挥动的手臂下初具雏形。
原本冯雪只是半个身子蹲在坑里,半个身子藏在阴影中,但十几分钟后,他整个人都已经陷入了地面。
而这时,他也终于能够稍微放松一点。
肖申克的勺子挖出的地道具有隐匿特性,在越狱前很难被常规手段察觉,换言之,他躲在这个坑里的话,外面的人仅凭观察是很难发现的。
但说到底,上面那个“物理分身”也不过是个有时效性的玩意,一旦被人发现自己不在牢房里,就算密道再怎么隐蔽,在地毯式的搜索下也还是会被发现。
肖申克的勺子用力,手铐和脚镣应声而断,不得不说,幻物的属性就是牛,说无与伦比,那就是无与伦比,金属的镣铐也不过就是稍微用力的事情。
冯雪本来是想要把这些镣铐也一并做成幻物,但考虑到只要逃出去,就有的是底板,他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毕竟这玩意说不准有【禁锢】之类的要素,万一熔炼出个谁也别想跑的“战争枷锁”什么的,那不是把自己坑了?
伸手从床下拽出和衣服一起送来的皮鞋,虽然这玩意也不是很合脚,但至少比监狱鞋穿着舒服。
穿上新鞋子,挣脱镣铐的冯雪快速挥动手臂,石屑泥土翻飞,他的身体也一点一点的向前挪动。
以前他很不理解为啥那些越狱动画、电影里的主角挖洞都喜欢趴着挖,但现在切身体会时他也多少明白过来——
挖出一个趴着前进的地道,比起挖出一个供人站起来的地道,消耗的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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