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起个拉风的笔名(1/3)
时间过得很快,大约半小时后,叶枫写了五六页稿纸,便停下笔,冲周世笑道:“时间仓促,有不少错字,还请见谅。”
周世抬手看看腕上的手表,嘴里啧啧称奇道:“这才不到四十分钟,小友就写了三千多字,真是才思敏捷,落笔尤如神助。”
胡泽宇接过叶枫递来的钢笔,笑道:“这支钢笔,我要留着保存下来,等将来叶先生出名了,这支钢笔可就有了纪念价值。
周世打趣地道:“早知如此,我该让小友用我的钢笔来书写。”
“哈哈哈~”
笑完之后,胡泽宇冲周世问道:“总编,您看这稿费给多少合适?”
周世略一思索,便道:“我们报社给新人的稿酬分为三等,一般选用的小说,千字是三十港元。优秀的小说是千字五十港元。极好的作品则是千字八十港币。今天,我就破个例,给小友千字一百的稿酬。”
叶枫感激地道:“多谢先生。”
周世摆手笑道:“小友,我这里也有一个条件,不知你能答应否?”
“您请说。”
“小友以后有什么文章,请优先考虑投到我们报社,你看如何?”
叶枫点头笑道:“就冲您对晚辈的照顾,我答应你了。”
“好!咱们就一言为定。”
胡泽宇冲叶枫问道:“叶先生,你要不要取个笔名?”
叶枫想了想,便冲胡泽宇笑道:“笔名就叫我是文坛最靓的仔。”
胡泽宇听叶枫说出这个笔名,顿时惊得张大了嘴巴。
周世善意地提醒道:“小友,如果你使用这个笔名,小说不火还好,一旦火了,就会有许多文坛前辈写文章来指责你年少轻狂。”
叶枫笑道:“他们越骂,我的小说就会越火。再说,相比那些文坛老前辈,我也算是个靓仔吧。”
“小友真是个妙人,我是越来越喜欢你了。”
周世说完,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名片夹,从里面取出一张名片,递给叶枫,“小友,以后若是遇到什么难处,可以给我打电话。”
叶枫双手接过名片,装进口袋里。随后,他又指着周世刚才写的那张宣纸,笑道:“前辈,能不能将您写得这幅字也送给我?”
周世乐呵呵地取过那幅字,递给叶枫,道:“你要是喜欢,就送给你好了。”
“还请您署上大名,晚辈以后要是没钱吃饭了,就拿这幅字去卖一大笔钱回来花花。”
“你这小家伙,真是口无遮拦,百无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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